生命的關懷
第十章 死囚的槍決輓歌

一九六九年七月五日 警總景美看守所

靜!靜!靜!每一個夜晚,除了偶爾傳來衛兵在長廊如貓一般的走動聲,便是「難友」們入睡的鼾聲,偶爾,也會突然的有大吼的喊叫聲,可能是某位難友從噩夢中突然的驚叫吧?那時,我會從安寧的睡眠中半睡,也會聽到衛兵急速的跑步聲,隨即聽到他在傳來吼叫聲的囚房急匆匆的問語:
「是誰?是誰在大吼大叫?」當然,得不到回答,一切又回復到靜寂狀態。雖然,曾有難友告訴我,假使被判了極刑的人,大部分拉出去、架出去、拖去的時刻,都是在凌晨的四、五點時刻,將會聽到死囚面對死亡的哀號,以及腳鐐的撞擊聲。而那恐懼的淒厲號哭與喊叫,在長廊裡逐漸遠去,使所有囚房的囚徒不得不驚醒而惶恐,尤其對那死刑已確定的人,更是沉重的一擊。我轉押到景美看守所,尚未見識到這種淒慘的情景,雖然同房的藍振基已是……。

今天,晨曦還未升起吧?因為,從高高的小鐵窗,根本看不到晨曦到黎明的到來。什麼時間?我無法知道,只是一陣沉重的皮靴聲,遠遠的傳來,那不是平時聽到只有一名衛兵的急速步履,而是幾名士兵的皮靴聲,由遠而近,竟然在我們三十四號房停住了,接著鐵門被打開,走進三名班長,帶頭的是一名士官,我們被驚醒了,劉班長以「溫婉」的聲音唱名:

「藍振基!」這一唱名不打緊,藍老師在一角知道了這是自己最後的命運到了,整個人便顫抖癱瘓下來,哭喊著說:「我不是匪諜、我不是匪諜,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你們殘害忠良!」儘管如此,兩名班長已一個箭步走到他面前,如同老鷹抓小雞一般,一左一右將藍老師的手臂架起來,半拖半拉的帶出牢門!班長在後面,又對我們說:

「不要亂動,與你們無關。」我們當然無能為力,只能聽到藍老師拚命的哭喊:

「我不是匪諜、我不是匪諜,我是冤枉的……」淒厲悲切號哭、夾雜著沉重的皮靴走在長廊的腳步,又混淆了藍老師腳鐐撞擊,如同一曲悲慘的交響樂,由高而低、由近而遠,逐漸在長廊的盡頭消失。聽說,到長廊盡頭,劉班長會以濕毛巾掩住死囚的嘴巴,而在長廊中任憑死囚哭號,具有「殺雞儆猴」的作用。

我們面面相覷,透過鐵窗外黯淡的燈光,我們再也不能入睡了!也不能相互交談,每個人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默然祈禱,有的口念阿彌陀佛,有的向看不見的上帝祈禱:「生命來自塵土、也歸於塵土。」我呢?雖不是任何宗教信仰者,但也習慣性的默念著:「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算是為藍老師的訣別祈禱!

在我轉押到景美看守所時,藍振基雖不是和我們一般的「樂觀」「高興」,因為他已被戴上了一頂「紅帽子」的罪名,第一審已被判決死刑,覆判只是形式,否則也不會戴上腳鐐,和我們共處一室。在這期間,他曾與我交談,並且與我下車馬炮暗棋,消磨度日如年的囚徒生涯。因為下象棋,明棋要費腦力,暗棋一翻兩瞪眼,全靠運氣。當然,相處幾個月,他的情況、我的遭遇,彼此都有些了解。他「忠黨愛國」,曾是國民黨部隊的軍人,當初被共產黨俘虜,如果不「忠黨愛國」,他又何必冒著危險,從廈門游泳逃回到故鄉金門,又從金門來到台灣求學,派到彰化縣某國小擔任老師,結了婚,還有稚齡的兒女。只因上課之時,向小朋友說了幾句不該說的話,偶爾與同事談一談時局,便給安全的人事部門,打了小報告,說他為匪宣傳是匪諜,加上警總情治人員到他家逮捕、搜索時,又搜查到他有三十年代某些大陸文藝作家的「禁書」,於是以第二條第一項起訴,落實了他的罪名。

今天,他終於走上「斷頭台」;面對無辜的罪名,我不禁在想,他真的犯下滔天大罪嗎?瘦小的他,能推翻這個軍、情、特龐大組織的國民黨政權嗎?國民黨不是以自由、民主自誇自大嗎?國民黨不是講萬惡的共匪,只會殺害老百姓,剝奪人民財產生命嗎?可是國民黨統治之下,像藍老師這樣的人,只說了幾句話、看了幾本「禁書」,就被剝奪了生命,剝奪了生存權,這又是什麼自由和民主?豈不是和共產政權一丘之貉嗎?藍老師走了,死不瞑目,他的妻子、兒女,將如何生活下去?是否又將被他人歧視,是否被稱為「匪諜」的妻子?「匪諜」的兒女?政治!政治!這就是國民黨口口聲聲的民主政治?或許國民黨還認為寬大慈悲呢?沒有滅九族,沒有將連保人一併收押治罪,已是實施「德政」的民主國呢!

藍老師被架走了,早餐之後,老士官進來收拾藍老師的遺物,其實關在牢中的死囚,有什麼遺物可收拾呢?只是一些換洗的內衣、內褲,以及什麼起訴書、判決書、上訴書狀之類的文件和盥洗的用具而已。這些雜物,老士官以一床軍毯,包在一起,我們靜靜的看著,誰也不敢問一聲,只見老士官包好,搖搖頭,似乎是對我們說,也似乎自言自語:

「唉!真夠慘了!挨了七、八槍,才斷了氣,何苦呢?看什麼共匪的書。」

我們不曉得在藍老師一堆遺物中有沒有遺書,在他臨終的一瞬間,他的腦海裡,想起的將是他的妻兒吧?和他共處一室幾個月,自然有同病相憐的感情,一旦少了他,我們油然地感覺到失落了什麼,他永遠不會再回來了!他的妻子稚子能不能看到他最後一面,因為我們知道很多被槍斃的人,是埋骨於亂葬坑中,家屬連收屍的權利也沒有,人間的慘事,莫過於此。

還有一種傳說,槍斃匪諜的劊子手,十有八九是憲兵擔任,這群憲兵被稱為「領袖的鐵衛隊」,他們的腦筋極多數是僵化的,被灌輸了黨即是國、國即是蔣介石,誰反對蔣介石,便是反對黨、反對國。因此,對匪諜視之如外國的仇敵,槍斃他們理所當然。他們槍斃了一名匪諜,如同在前線殺死一名敵人,聽說還有紅包可拿。這些「合法」槍殺自己同胞的劊子手,他們經過特殊訓練,也並不是每一個憲兵都是合格的「槍手」。據說,憲兵司令部的調查組,也是情治機構之一,與調查局、運事情報局、驚總保安處的情治人員,並駕齊驅,是抓「紅帽子」、「獨帽子」的核心。

自從藍老師走了之後,同樣被腳鐐住的郭子猷老師,最為鬱卒,因為他也是 「紅帽子」一頂,眼見藍老師走了,他內心的悲哀,從他的臉上就看出來了。我們無法勸慰他,所謂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只有互相傳遞老鼠尾巴,吸它兩口菸來消除心中的愁悶。


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和市

當我回顧藍老師被帶走槍決的那天,至今雖已是二十年了。內心還有著戰慄的情緒,他那瘦弱蒼白的面容依然清晰在我思維恍然出現,在那暗寂的凌晨,他號哭的悲泣:「我是冤枉的,你們殘害忠良。」又在我身旁微弱的響起。藍老師被槍決的悲慘,我雖沒有目睹他遭槍決後流血的掙扎,如果老士官所說他挨了七、八槍才死去,可見藍老師在最後還以堅韌的生之意志,為生命掙扎,而其痛苦也就可以了解了。

在這以後,當我從死裡逃生,沒有遭受唯一死刑的判決,而且幸運的因為自己是醫師,能調服外役;在景美看守所,陸陸續續,看到不少的死刑判決犯。

二十多年後的今天,我在六十多歲的年紀,回想到三十年前在牢獄中的難友,也有幸運逃過一劫,有的只被判三年、五載,也有的宣告無罪開釋,但已無辜的被關押了一年多,別說那時沒有冤獄賠償法,即是有,因政治犯、思想的罪名受到牽連的,誰敢向國民黨政權索取坐冤獄的賠償金呢?


一九六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警總景美看守所

自我被起訴,心中雖不致一塊石頭落了地,卻也感到事情將會有個了結,雖然不知道自己將會不會
是死路一條,就不去管他了。更令我高興的是,既被起訴,便可面會自己的親人。軍事法庭與普通法院一條鞭的作法。認為被告未起訴前,禁止面會唯一的藉口,是怕被告與外界串通口供,已被起訴則無此顧慮。

因而我在起訴後,即可與阿爸、憲子面會了。面會的日子是每週的星期四,相互隔著一道玻璃,只能拿起對話聽筒一問一答,我這邊還有一名士官監視,當然錄音器材是免不了的,惟恐外面的人替裡面的人通風報信,也怕裡面的被告有什麼事要探望的親友轉達給其他人。其實,這些顧慮是多餘的,因為我只是政治犯、思想犯,又不是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槍擊要犯,外面還有什麼要他人替我串口供?只是第一次看到阿爸和憲子的時候,短短半年,心頭情緒的激動不是文字可以描述的,只見蒼老的阿爸,半年不見,僅是花甲之年,白髮更是增多,臉上的皺紋更形緊密,老人斑已隱約可見,我只能以抖動的聲音對著聽筒呼喊:

「阿爸!阿爸!我……我……。」眼眶中的淚水,忍不住汨汨落下來。

「中統!振作起來!不要怕!男人嘛!我會想辦法。」

「兒子不孝,辜負了你。」我以顫抖的聲音說。

「你小時候,我是怎麼教你的!自強、振作!挺起胸膛。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阿爸的中氣十足,他就是這樣教導自己的兒女,一生雖受盡橫逆,在兒女的面前,從來不說洩氣的話。

和憲子見面,我更是慚愧,從相識到結婚,我們兩人可是一見鐘情,所學相近,志趣相投,結婚不及一月,我就入牢為囚,除了在法庭見了一次,她為我辯解最後的一句話是:「我的丈夫是好人。」在面會時,雖隔著一層玻璃,顯然,二十五歲的憲子,也為我憂愁不已,人已消瘦,我的右手顫抖的拿著聽筒,只能說:

「憲子!我對不起你,害你為我操心、為我受苦。」

「中統!別這麼說,我不怕!我相信你!你不會……」

「憲子!我已有最壞的打算,如果我不幸,你一定不必為我……」確實,我既以二條一項起訴,當然要有最壞的心理準備,我不能要年輕的憲子,為我……。隔著玻璃憲子卻以左手貼近玻璃,似乎以她溫柔的手,掩住我的嘴巴:

「中統!別這麼說,事情沒有到絕望的時候。」

「憲子!我真對不起你,害你為我擔驚受怕,必要的時候,你可與我……」下面兩個字我還沒說出來,憲子便在聽筒那邊說:

「不會!不會!我不會答應的。」憲子就是這麼堅強可愛的女性,更使我慚愧、內疚地無地自容,縱使我明白、我了解我無罪。但在不講黑白、不講是非的政權統治下,我無罪法官能認同嗎?尤其是軍事法庭。

該來的終於要來了,被起訴後,我曾由三十四號房調押到三十八號房。如此的轉押囚房,可能的顧慮,是怕同牢房的難友「混」熟了,可能會耍什麼陰謀詭計,其實這也是過分顧慮了,司法案件的看守所、監獄,關押的一些黑道兄弟,或是一群亡命之徒,可能發生的事,在軍法處看守所裡,應該不會發生的,不是我們自負極高,而是我們有信心自認為自己無罪。

七月二十一日,我被傳喚出庭,這是宣判的一天,有模有樣的法庭,主審法官坐在中間,兩名陪審法官一左一右,我認為還有答辯的機會,旁聽席上卻空空如也,除了持槍的警衛,就是我一人站立在高高在上的法官前面,主審法官,面帶嚴肅的站起來,拿著判決書宣讀:

「被告陳中統因……判決有期徒刑十五年」如此簡單,三言兩語「定」了我的罪,我頭暈暈、腦昏昏,不知那來的勇氣說:

「報告法官,我有話要說。」主審卻不屑理睬的講:

「如有不服,接到判決書十天之內,可向國防部上訴覆判。退庭!」

三位「主審團」便從座位站起,依序而起走出法庭。我呢?癡呆的站著,十五年!十五年,我現在才三十二歲,十五年後,我已是四十七歲,那時,我還能做什麼?警衛的士官,看我愣著、呆立著,帶著同情的口吻說:

「陳中統!別難過,還可以上訴呢!走吧!回房去!」說完,還輕輕的拍拍我的肩膀,我能怎麼辦呢?只有茫茫然、眼花花的跟在士官班長後面,在他的後面走出法庭。門口持槍的衛兵,當然緊跟在我的後面,惟恐有什麼對他人,或是自己不利的動作。

人性總是脆弱的,我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最初,如同轟雷一般炸破了我的心靈,等到回到牢房,難友們紛紛前來探問,一聽說判刑十五年,有的便為我輕輕鼓掌:

「中統,你該高興,你能從唯一死刑的條文中逃生,後福無窮。」

「陳中統!不要難過,還可以上訴呢!」

難友們七嘴八舌安慰,也使我有了「阿Q精神」,確實二條一項,依照起訴條文,是唯一死刑,而我只被判了十五年,豈不是死裡逃生嗎?何況覆判說不定還會減刑?一想到,我沒有犯下任何滔天大罪,為什麼平白無辜的坐十五年的牢,這又是那來的法律?那來的真理?心中沒有憤慨、沒有怨怒?怎麼能使我心服、口服?

我們在牢房中講話,往往只能靜靜的說,悄悄的說,因為每一間囚房裡,都裝有竊聽的器材,這是軍方看守所「光明正大」的事,因此,我們除了談談個人案情,其他不滿意的話,只能「以目傳情」了。在牢房中,有擴音器,每天在午休、晚休的時候,可以聽聽音樂,或是聽聽一位熟悉的女聲播報一兩則新聞,例如美國太空人阿姆斯壯登陸月球,是廣播聽來的,這熟悉的聲音,後來我才知道是因「匪諜案」被關押在看守內的崔小萍小姐調服「外役」的工作。有時候,也有幾位女政工人員,替我們播放洗腦的八股教條!唱唱「殺朱拔毛」的反共歌曲!陳中統真偉大,宣判的這天竟是阿姆斯壯登陸月球的同一天!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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