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困境與危機中做決策──學術、政治與領導的糾葛
經常陷入風暴的台大與中研院

人、機構、與時代的犯錯

這兩個背負全民期待的最頂級教育學術機構,何以經常陷入風暴?這中間一定有什麼地方出錯。依常識觀之,這裡面一定有個人、機構、與時代的因素糾纏在內,我大約已在文中不同地方做了討論,總之,這是很難說得清楚的事情,講完了,當事人大概也是八九不同意,一定有很多說辭很多藉口,只不過都沒什麼說服力就是。首先,人總是缺乏自覺或者加熱很慢,當有很明確的目標或身處順境時,積極向上,正面能量確會累積,但若身處昏暗之中,在缺乏自覺下,外在又有難以脫身的壓力或誘惑時,人就可能一步一步走向沒有光的所在,這是人之墮落與沉淪的開始。我們有時會用強烈的語氣批判權力的傲慢,認為這是導致領導者迷失與學術敗德的邪惡力量,但這話只說了後半段,因為若當事人有警敏性有自覺心,事情不一定會惡化到後半段(參見本書〈台灣總統的迷走人生〉一文)。

接下來就是危機處理。有人以為危機的發生經常是因為人性的弱點或無法抗壓造成,其實危機出現後的因應處理,更是考驗人性強韌度與性格彈性的試驗場,有時要懂得拋棄,捨得失去,才能做出有智慧的解決方案,若情況不可為,可以做出不傷人情義理的切割,徐圖再起。這些都是正派有尊嚴之人的處理方式,RIKEN 與野依良治如此做,我想台大與中研院若碰到類似危機,也應該如此做。最後則是反省與重建。當風浪來襲,大家協同一致抗壓,事後沒有翻船,船身也不再起伏不定,但船頭仍未對準航道,船身四處破洞,動力受損嚴重,這時就要反省過去看向未來,調正船頭,大家齊心在航海路上好好把船修得更好,跑得更快。以台大為例,每次選校長總是遭到外界指指點點,大學校長常被神格化,要求他有菩薩之身,能行住持之事。其實台大校長不必是校內外最優秀的人,而應是最適當之人,以前張忠謀曾說選一所一流大學的校長,是要選出一位在此時此地最合適的人,在這一點上,我想他是對的。選台大校長的重點是要遴選出一個可以和台大師生一起奮鬥的人,他自己不要搞錯了,自以為是摩西,要帶著台大走到流著奶和蜜的應許之地,因為真正能釀造奶和蜜的,還是台大的老師與學生。

這兩個機構過去在自然災害來臨之後與國家有難之時,都曾不自私又熱情的鼓勵過災民、社會、與政府,現在輪到他們受災時,也希望不要懷憂喪志,記起過去勉勵別人的話,奮力向前行。

本以為台大在歷經劫波之後,利空出盡,可以衝衝衝好好向前行,沒想屋漏偏逢連夜雨,在楊泮池引退後,二○一八年一月另選新校長,管中閔意外當選,之後竟發生一連串風波,實是始料未及。這真的是一件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情,就被一陣毒打的案子,人都還沒上任,校內在選後就形成雙方對壘,主要是為了擔任獨董的訊息未於事前揭露,以及遴選委員是否沒有利益迴避等選務程序問題,互相指責。立法院一如往常,不甘寂寞大動作介入,教育部則依違在多方角力之間。

其實台大校長遴選的尷尬局面並不是近年來的第一次。這一年來尷尬的校長們,包括有陽明、高醫、文化、台大。很多人認為這是大學遴選制度出了問題,但這種講法並非全貌,因為以前沒這麼密集過。看起來應是近年來大學文化出了問題,校內互信不足,校外閒置的攻擊力量蓄勢待發之故。有些是對程序擴大解釋,事後加碼要求,這部分應可納入遴選辦法修正,如新形態的訊息揭露與利益迴避問題;另一部分則是危機感與自覺問題,如校內提名遴選委員時,應防止提名當過總統的、出過大事情的知名人物、與理應利益迴避的人來當委員,提名後要確定人選時也應有為有守,這樣才能排除可能發生的危機。

台大校長遴選風波爭論點

此次台大校長選舉反映了幾件事:

1.政治力介入與大學自治之分寸與紅線。大學依憲法享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依大學法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但大學也是具公共性的機構,必須依法接受監督,不只國立大學,私立校院亦同,中間並無模糊空間。現在公私立大學皆處危急之秋,人心浮動,這條紅線還是畫畫比較好,這就像學術自由並不意味不需做學術倫理規範,大學自治亦需符合公共性與正當性。重點是需依比例原則處理,不能因此而成為苛吏,想一些有的沒的來綁大學。

2.當事人財務事項涉入的訊息揭露,與關係人的利益迴避,是新型的嚴重問題,需要儘快在校長遴選辦法中,予以修正並規範。但訊息揭露與利益迴避不能無限上綱,依需要修改規定即可,主要是針對很多人不放心的財務利益糾葛。

3.選出校長的程序,如何兼顧候選人私密性與大學自治,有很多類型,如歐美一流大學校長國際聲望高、薪水有彈性且高薪,可在全世界尋才,在這種條件下當然可祕密進行,校內也意見不多。其他國家並非如此。日本國立大學事先有提名小組提名,再經遴選小組選出候選人,送全校普選。台灣早期國立大學校長是官派,台大校長更需經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之後二階段遴選,台大曾大規模搞過第一階段普選後,再送教育部遴選;現在則是依大學法修正過後的一次遴選,選出幾位候選人後先送校務會議認可,再回遴選委員會做最後決定。每個學校依其校風與歷史,在組織章程中有不同規定,當然也可以弄得像歐美國家一樣。這部分我認為應是大學自治事項,若未違法律監督範圍,不宜橫加干涉。我們也應尊重各大學自己走過且發展出來的民主過程。

4.遴選委員會是校務會議授權的機制,應在選出之後的適當時間解散,若有重大爭議,可再做一定程度的處理之後解散,教育部在這段期間應盡速依職權做准否之核定,其他後續(包括爭議處理與修改規定)則由校務會議接手,這也是大學自治的範疇,遴選委員會既是被授權的功能性組織,階段性任務完成後即可回歸大學之正常運作,沒有理由無限期的繼續下去。但在這方面的限期解散機制,大部分學校並無明確規範,教育部應可在修法過程中予以考量,以杜爭議。至於在遴選委員會尚未解散時,召開校務會議逕予解散,或者將遴選委員會的審議結果予以翻案,皆非適當作法,不只是不夠尊重,亦有違授權的原則。

上述有甚多可修改之處,但也不見得全部需要修法,有些由政策與行政解釋即可達成,其中最主要的還是大學要自己自重。

台大就像魔戒召喚黑暗勢力

台大一些過去同事發動連署反對政治力介入,要求教育部逕予核定新校長之後,接著又有另外一股對立的力量連署要求召開校務會議來決定,同樣也是反對政治力介入大學事務。教育部則說台大自己說的不算,要遴選委員會重開一次正式會議釐清。這可以說是四方面集團軍作戰,台大兩個路數不同的軍團,還有立法院與教育部。外面則有圍城戰爭,由各大報紙媒體互相廝殺,凌遲台大。整體看來有點像魔戒場景,台大就是魔戒,召喚各種潛伏勢力與勤王之師,在中土大會戰,傷亡無數。

這件事應是校內的辦學理念與選務程序之爭議,依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本意,立法院就其職權固然可以表示意見,但台大也可以形成共識回歸校內正當程序解決,立法院個別委員或黨派太過針對性的意見,不見得需要理會。立法院其實是最會看風向的地方,提案後不久看情形不對,就撤案了,反而留下一些看不開的人。這裡面的關鍵是教育部,當立法院在預算審查時想藉機做出主決議,要求教育部在選務程序正當性未釐清之前,不得核聘新任校長,但政府依法監督用的是國家名器,必須敬謹從事,豈可站到山頭上喊口令,把大學逼到對立面?

整個事件的導火線看起來是訊息揭露與利益迴避問題,但真正影響深遠的,其實是藉著這個平台,讓台大內外蟄伏的對抗勢力趁機而起,互相對峙。台大地位特殊,師生校友在各個領域影響力大,潛伏的對抗勢力看到有台大這個平台,可以操兵,豈有不蠢蠢欲動之理。我們以前除了在早期做些內部改革外,之後大部分的戰場都在外面,台灣與世界才是重點,戒嚴時如此,解嚴後亦復如此,像現在這樣經常將戰場拉到校內,可說是非死即傷的內爆,台大的力量一點一滴正在耗損中,而且還算單純的是非問題若不好解決,則縱使是校園事務,也會上綱成藍綠與統獨問題。現在的台大就像台灣現狀的縮影,台灣好像也淪陷在內爆中,這才是更令人擔憂的事。不過危機也可能是轉機,對峙力量都冒出頭來操兵,力氣十足虎虎生風,若能找出共同的外侮,讓這些強大的力量一起抵抗外侮,未來大局應有可為,就看領導團隊如何鋪陳協調了。這種期望有人會說真像白日夢,但若連這種夢都不作,我們還有未來嗎?

 

校長遴選的准否核定程序

我曾在報紙專訪中表示台大若要召開校務會議討論遴選爭議,宜先解散遴選委員會,但在這中間還有影響整個過程的教育部准否核定問題,需合併考量:

1.遴委會已送出決選名單,且已處理過部裡所提之爭議事項,教育部理應盡速做准否核定。遴委會已做完該做的事,階段性任務已完成,理應解散或總辭。

2.遴委會是校務會議依大學法授權之機制,在校務會議中若對還存在之遴委會有太多意見,形同不尊重且違授權原則,故宜在校務會議前解散。

3.縱使再開校務會議,也不可能有任何遴選功能,因核定權在教育部,故教育部理應在召開校務會議前做准否之核定,剩下來的是校內大學自治問題。

台大校長遴選因其地位特殊,一向是國家大事,遴選委員會與台大行政單位已走完所有程序,不可能再做任何變更,教育部依職權所能做的就是依程序盡速核准或批駁,而非任由或委由一位人事處長出面處理,或依違在各方勢力之間,遲遲不作為,這是對國家名器的不尊重與誤用,也傷害了大學自治的基本原則。教育部核定之後當然還會有很多爭議,但這已是台大內部問題,自己到校務會議去解決即可,會有什麼結論沒人知道,也不能禁止台大開校務會議,教育部不能管過頭,豈可強壓台大!

教育部宜在校務會議前,依其程序准駁(不是只能准不能駁)的原因之一,在於台大校務會議依慣例,相當可能是吵成一團沒有共識的,教育部屆時的處境不可能更好。反之,若居然在校務會議做出了決議(如真投票),教育部依其結論而定准否,則以後的大學校長遴選何必報教育部核定,改為報備即可。開此例後,教育部還像個最終決策機構嗎?

以前台大內部的自由派與保守派對抗,大部分自己玩,盡量少碰政府,現在都扒著教育部玩,太靠官,不好玩!教育部會做什麼決定無法預測,現在陷入決策困境,大概也不敢同意備查,更不敢批駁重啟遴選,看起來是要等到臨時校務會議之後,這也是其職權,不過是短時間內順了一些人的心,長遠來看則是破壞了核備的制度,有樣學樣了。遴選委員會是校務會議授權的機制,也可特別要求遴選出來後需送校務會議確認,再送教育部核定,只不過這樣做,是一種很不正常、不專業、不尊重的作法,真要這樣做,還不如改為直選!

以上是我一貫觀點,恨鐵不成鋼,與藍綠無關也。

台大校務會議臨時會在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開完,校務會議代表提出與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爭議有關的案子共五案,包括成立校長遴選爭議委員會調查小組、認定台大校長遴選程序無效、要求釐清學術倫理爭議、要求遴選委員會報告、與檢討台大校長遴選規章,該五案全數經表決後被擱置,意即不予處理,拉出一條有爭議的﹁台大防線﹂,隱約中有一種對抗的味道。現在球又回到教育部手裡,教育部在﹁適法性監督﹂告一段落之後,還是要依法做准否的核定。這件事的決定理論上並不困難,因為教育部是首長制,又是全國教育事務最高主管機關,所以只要門關起來,就手邊已有之資料均衡考量,做出決定即可。若仍有複雜的政治介入,部長尚可考慮趁勢辭退,以示對該一事件引起之大學校園不安,致上負責與遺憾之意,最後做一徹底結束,把問題帶走。

這件事走了一長段風風雨雨,受傷最大的還是台大,兩股黑暗力量在不當的試探與回應下,冒出來纏鬥,就像潘朵拉的盒子被打開一樣。另外則是縱使新校長上任,這些爭議仍然會跟著轉,豈有機會再像過去一般領導群倫?真是令人擔心往後的發展。台大需要的是與內部及外部開始大和解,之後則是齊心一致的大出發。若還是陷在泥淖中,一心想追究過去與別人的責任,不儘快往前看,則台大的衰落恐怕會逐步加速加深,大家期待的是台大能夠賡續以前開大門走大路的優良傳統,奮勇向前行。

該事件演變至今,已非一部過時的︽儒林外史︾所能處理,四月以後的發展說不定又是另一樁更困難之大學困境的開始,本文附記最好在此先告一個段落,祈望正面力量及早流布台大校園之中。

最後再補一段四月下旬紀事。四月中旬潘辭部長職,走時沒把問題帶走,顯然這件事不在他掌握範圍,不想揹了。換了吳,很快在四月下旬作出決定,教育部終於在過了三個多月後,確定要求台大檢視並重啟遴選程序,等於直接否決了台大遴選委員會送部的遴選決議,引發了很大的大學自治爭議,台大自己選校長選成這樣已很懊惱,現在又被政府踹一大腳,顏面與實質都受到很大傷害,我看依台大的歷史傳統,以及台大校友遍布海內外高教與研究機構來看,這件事絕不可能善了。

以前在台大有難時,如行政院郝院長為了台大自由派師生反刑法一百條公開責罵孫校長時,還有台大在戒嚴時期前後成立教授聯誼會、在校務會議通過軍警不得進入校園決議、替台大四六事件與哲學系事件平反時,台大師生可能在政治意識形態上有很大不同,但獨派可以替統派平反,自由派與保守派可以合作對抗極權無禮的政府頭頭。除此之外,台大還勇於揭竿而起,當為社會公義的堡壘與宣揚理念的思想燈塔,聲援各項民主法治與社會正義之事,但現在卻淪落到讓別人來聲援,真是情何以堪。依此看來,現在的爭議究竟會繼續引發台大校內與校外的什麼集體反應,雖然充滿不確定性,但政府若想解決問題,最好還是往更壞的劇本去想比較好。要不然現在全教總已盯住新部長要卡他卡到下台,校園串連的火開始燃燒,政黨在旁窺視等機會出手,看起來在這整場遊戲中沒人獲益,而且可能繼續歹戲拖棚。

這件事反映的其實是當前台灣最難處理的困局,﹁錯之於始,更錯於後﹂,在剛開始對利益迴避之認定與所造成嚴重程度之考量,應及早作出周全的准否決定,但在危機形成之初嗅覺不夠敏銳,又扯進一些沒常識的無謂糾紛,未能及早尋找真正熟悉學術與大學事務者進行諮詢,以致治絲益棼,等到猛一回頭已是三個多月之後,難以找到能夠順利下台的契機,之後的所作所為及可能衍生的對抗,已經讓整個台大校園與台灣高教路上充滿凶險,這時只能誠心祝禱不要釀起無法處理的大火,更不要因此拖累拖垮應該當為國家核心機構的高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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