膚色的時光
後記

1
我和書談戀愛。很多書。不是那種一眼望盡,而是要咀嚼再三,捧在手心,躺在床上,可以顛之倒之,欲罷不能。
一本好書,賞味期很長,捨不得讀完。
紅樓夢,讀了五十年,還讀不夠。沒有一本小說,可以與之比肩。
曹雪芹是何等人物,不敢想像。面對他,只能噤聲,羞愧不敢逼視。
其他諸多文人雅士才子才女,有的可充一日之糧,有三日,十日,個把月,半年,不一而足。很少能禁得起年來計算的。

2
我讀畫。很多畫。我愈來愈深入水墨這個千年的文化長卷。
我重拾毛筆,臨帖練字,只為了體會線條的奧祕。
我知道它的艱難了。我知道它孤獨的原因了。
它要你用時間和它交換。它輕易不和你論交,除非你真心相待。而且不是口角春風,虛與委蛇,而是要你付出青春。
不是十年,二十年,而是一輩子。
我喜愛的東西,都和一生有關。都是文火煉金。
我喜歡這樣的閱讀。

3
我喜歡黃昏來臨,在室內的昏暝中,躺臥地板,回味書中的情節。
我設想和作者的對話,如和老友會晤。
夕陽暉光,照著桌上的筆硯。硯中墨汁猶在。這裡有如天堂。
餘暉透過庭中樹葉,進入玻璃窗,再抵達我的書桌。
有時,它也會把鳥帶來,教給我筆的跳躍。

4
我閱讀街道,我閱讀行人、店家,社會的氛圍,時代的氣數。我閱讀風水地理,人情世俗。在最表相中,我閱讀內在;在最古代中,我閱讀現代。
書房外面的風,從海洋吹來。向東,迤邐過魚塭、平原、被霜打過的稻田、樹林,小立我的庭院。不一會兒,我那庭院的樹葉,便一點一點落到我的宣紙上。

5
我喜歡那種,第一遍看不懂,第二遍看不懂,第三遍以後才看懂的書。
三十歲看不懂,四十歲看不懂,五十歲以後才看懂的書。
我喜歡那種,這時看是這樣,那時看是那樣;隔一時看,又不是這樣那樣的書。
我喜歡那種,可以深深,又可以淺淺,深淺無狀,無以名之的書。
手機關閉,沒有電視、電腦,留時間和書談戀愛,和書搏鬥,玩遊戲。
沒有這樣,有什麼過癮。
不用看就懂的書,何必費事,頂多用掃瞄的。
一瞥,一掃,闔上。
或是跳讀,翻讀,揀一兩句,闔上。

6
這個年紀,真讓人喜愛。
可以孤軍深入,到深山至深處。
那些高人隱士,傲岸不群者,要費點力氣才能與他們會晤。
他們藏身,葆光,以此維持高質量。
(──高質量本身,就是一種不妥協──)
都在高山之顛,或顯或隱的高山之顛。
這個年紀,真讓人喜愛。竟能分辨出這麼一點點。
一點點,已足夠。總算這世上,還有這一點點,讓人不寂寞。

7
浮在表面的句子,閃閃發亮,能見度高,隨手可得。年輕、初初閱讀時
(──那段時間真長啊),容易被它們眩惑。
現在我潛入水中。我有一件潛水衣,可潛入較大水面,或海或洋,我不敢判斷。我總是以自己的身量,來揣度它的廣度與深度。我深知那種局限與不足,因此,我不敢判斷。
我只是走走停停,忽而發現二百年前或一千年前的沉船,或奇異的水中生物。
有一段日子,我與它們生活在一起。
等我浮出水面時,我深知道,我不由自主,被這地下王國所改造了。

8
現在閱讀,像拼圖。
有時文學,有時藝術;有時考古,有時科技。
有時兩河流域,有時良渚文化;有時唐吉訶德,有時金瓶梅。
東邊這一塊揀起時,似乎就預知西邊輪到哪一塊。漸漸拼成胸中虛實。
如此一來,也就不急於貪圖一些小零碎。
大拼圖完成後,一些小零碎就無所措其手足。
這個寰宇大拼圖,恆星,行星,衛星,彗星,流星,燦然爛然。
真讓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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