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江湖──王鼎鈞回憶錄四部曲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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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答「九九讀書會」諸位文友
你的第四卷回憶錄一度打算名叫《文學紅塵》,最後改成《文學江湖》,通常書名都有作者的寓意,《文學江湖》是甚麼意思?
我覺得文學也是紅塵的一個樣相,所以我記述所見、所聞、所思、所為,取名《文學紅塵》。後來知道這個書名早被好幾位作家用過,就放棄了。「紅塵」是今日的觀照,「江湖」是當日的情景,依我個人感受,文學在江湖之中。文學也是一個小江湖,缺少典雅高貴,沒有名山象牙塔,處處「身不由己」,而且危機四伏,我每次讀到杜甫的「水深江湖闊,無使蛟龍得」,猶有餘悸。

你把自己的歷史分割成四大段,每段一本書,這個布局是「橫斷」的,可是每一時段的歷史經驗又記述始末,採取縱貫的寫法,為甚麼採取這樣的結構?
這個結構是自然形成的,大時代三次割斷我的生活史,每一時段內我都換了環境、換了想法、換了身分,甚至換了名字,一切重新開始,「大限」一到,一切又戛然而止。舉個例子來說,我小時候交往的朋友,到十八歲不再見面(抗戰流亡)—十八歲以後交的朋友,到二十一歲斷了聯繫(內戰流徙),二十一歲交的朋友,到五十二歲又大半緣盡了(移民出國),所以「我只有新朋友,沒有老朋友」,這是我的不幸。當然我也知道藕斷絲連,但細若游絲,怎載得動許多因果流轉,既然「四世為人」我的回憶錄分成四個段落寫起來也是節省篇幅的一個辦法。

你把十八歲以前的家庭生活寫了一本《昨天的雲》,你把流亡學生的生活寫了一本《怒目少年》,你把內戰的遭遇寫了一本《關山奪路》,你在台灣生活了三十年,青壯時期都在台灣度過,這段歲月經驗豐富,閱歷複雜,為甚麼也只寫一本?材料怎樣取捨?重心如何安排?
確實很費躊躇。我的素材一定得經放大和照明,我也只能再寫一本,篇幅要和前三本相近,這兩個前提似乎衝突,最後我決定只寫文學生活,家庭,職業,交游,宗教信仰都忍痛割愛了吧,所以這本書的名字叫做《文學江湖》。

敬答名作家姚嘉為女士
您的回憶錄不但記錄了您個人的步履,更反映了幾十年來中國人的顛沛流離,家國之難,還不時回到現在的時空環境。書中許多細節,讓人如臨其境,請問這些資料是如何來的?(靠記憶?當年寫的日記?買書?到圖書館收集資料?海外找這些資料困難嗎?)
五十年代我在台灣,多次奉命寫自傳,由七歲寫到「現在」,到過哪些地方,接觸過哪些人,做甚麼事,讀過哪些書報雜誌,都要寫明白。為甚麼要一寫再寫呢,他們要前後核對,如果你今年寫的和五年前寫的內容有差異,其中必有一次是說謊,那就要追查。因此我常常背誦自己的經歷,比我禱告的次數還要多。至於台灣的這一部分,本來想回去找資料,因健康問題久未成行。
後來一看,也用不著了,我抗戰八年一本書,內戰四年一本書,台灣生活三十年也是一本書而已,材料哪裡用得完?我自己記憶猶新,也有一點筆記,一點剪報,也可以在紐約就地查找,各大圖書館之外還可以上網搜索。台北國家圖書館的「當代文學史料」網站尤其詳盡可靠。還有,我捨得買書,前後買了五、六百本,看見書名就郵購,隔皮猜瓜,尋找跟我有關的人和事,了解當時的大背景,查對年月人名地名,有時一本書中只有三行五行對我有用。有些書白買了。
我寫回憶錄不是寫我自己,我是借著自己寫出當年的能見度,我的寫法是以自己為圓心延伸半徑,畫一圓周,人在江湖,時移勢易,一個「圓」畫完,接著再畫一個,全部回憶錄是用許多「圓」串成的。

寫是苦還是樂?是享受嗎?不寫時是什麼感覺?寫不下去時,怎麼辦?
寫作是「若苦能甘」,這四個字出於鹿橋的《人子》,我曾央人刻過一方圖章。寫作是提供別人享受,自己下廚別人吃菜,「巧為拙者奴」。我做別的事情內心都有矛盾,像陶淵明「冰炭滿懷抱」,只有寫作時五行相生,五味調和,年輕時也屢次有機會向別的方向發展,都放棄了。我是付過「重價」的,現在如果不寫,對天地君親師都難交代。
咱們華人有位家喻戶曉的人物,活到百歲,據說常在祈禱的時候問神:「你把我留在世界上,到底要我為您做甚麼?」我劫後餘生,該死不死,如果由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會說留下我來寫文章,寫回憶錄回饋社會。我寫文章盡心,盡力,盡性,盡意,我追求盡人之性,盡物之性,盡己之性。走盡天涯,洗盡鉛華,揀盡寒枝,歌盡桃花。漏聲有盡,我言有窮而意無盡。
說個比喻,我寫作像電動刮鬍刀的刀片,不必取下來磨,它一面工作一面自己保持鋒利。當然,現在不行了,動脈硬化,頭腦昏沉,有些文章「應該」寫,可是寫不出來,那也就算了。

敬答評論家蔣行之先生
寫回憶錄,要怎麼樣才不會折損回憶,或者盡量省著用?納博科夫﹙Nabokov﹚說他最珍惜的回憶輕易不敢寫的,寫到小說裡就用掉了,以後想起來好像別人的事,再也不能附身,等於是死亡前先死一次。然而花總不可能一晚開足的,勢必一次次回顧,特別是那麼久遠的回憶。如何在寫作時保持回憶的新鮮?
用天主教的「告解」作比喻吧,說出來就解脫了。天主教徒向神父告解,我向讀者大眾告解。寫回憶錄是為了忘記,一面寫一面好像有個自焚的過程。用畫油畫作比喻吧,顏料一點一點塗上去,一面畫一面修改,一幅畫是否「新鮮」,這不是因素

還有,怎麼樣才能正心誠意?我絲毫不懷疑先生的真誠,這正是先生作為大家的要素之一。然而人總是要作態,被自己感動了,希望自己能換個樣子!寫作時如何揚棄這些人之常情?面對年輕的自己而不寵溺,不見外,不吹毛求疵,您是怎麼做到的?
我很想以當年的我表現當年,那樣我寫少年得有少年的視角,少年的情懷,少年的口吻,寫中年亦同。我做不到,也許偉大的小說家可以做到。我只能以今日之我「詮釋」昔日之我,這就有了「後設」的成分。「歷史是個小姑娘,任人打扮。」要緊的是真有那個「小姑娘」。至於「打扮」,你總不能讓她光著身子亮相,事實總要寓於語言文字之中,一落言詮,便和真諦有了距離。我們看小姑娘的打扮,可知她父母的修養、品味、識見還有「居心」,而生喜悅或厭惡,小姑娘總是無罪的。

當時的局面有太多棋步是您不知道的,重新拼湊的過程您也曾提及,但如何從拼湊歷史的所得汲取養分而又不磨滅干擾原先的認知?
您所說的「重新拼湊的過程」,就是我說的「一面畫一面修改」。我在《關山奪路》中已顯示許多「原先的認知」大受干擾。坦白的說,內戰結束前夕,我的人格已經破碎,台灣三十年並未重建完成。

敬答紐約華文文學欣賞會會友
你跟同時代別人出版的回憶文學如何保持區隔?
有句老話:「不得不同,不敢苟同;不得不異,不敢立異。」我們好比共同住在一棟大樓裡,每個人有自己的房間,房間又可分為客廳和寢室,或同或異,大約如此。恕我直言,今天談台灣舊事,早有意見領袖定下口徑,有人缺少親身經驗,或者有親身經驗而不能自己思考,就跟著說。我倒是立志在他們之外,我廣泛參考他們的書,只取時間,地點,人物姓名,我必須能寫他們沒看到的,沒想到的,沒寫出來的,如果其中有別人的說法,我一定使讀者知道那些話另有來源。
說到這裡趁機會補充一句:有些話我在台北說過寫過,有些事我出國以後寫過說過,這些材料早有人輾轉使用,不加引號。我深深了解某些寫作的人像乾燥的海綿吸收水珠一樣對待別人的警句,創意,祕辛,這些東西我想我仍然可以使用,它本來就是我的,這時候我像是跟別人「不得不同」了。我已出版的散文集,《碎琉璃》和《怒目少年》,裡面也有我傳記成分,我寫回憶錄倒是避免跟它們再重複,留著那兩本書做回憶錄的伴奏吧。

你在《關山奪路》新書發表會上說,你寫回憶錄一定實話實說,那時你用感慨的語氣設問:「到了今天,為甚麼還要說謊呢,是為名?為利?為情?為義?還是因為自己不爭氣?」寫遠事,說實話易,寫近事,說實話難,台灣生活環境複雜,忌諱很多,你是否把所有的祕密都說出來了?
台灣的事確實難寫,這得有點兒不計毀譽的精神才成。我沒有機會接觸政治祕密,我寫的那些事件,大都是和許多人一起的共同經歷,只是有些事情別人遺忘了,忽略了,或是有意歪曲了,現在由我說出來,反倒像是一件新鮮事兒了,可能引起爭議。
我說出來的話都是實話。敘事,我有客觀上的誠實;議論,我有主觀上的誠實。有一些話沒說出來,那叫「剪裁」,並非說謊。《文學江湖》顧名思義,我只寫出我的文學生活,凡是有寫作經驗的人都知道,我只能寫出我認為有流傳價值,對讀者們有啟發性的東西。
還有技術上的原因。一是超過預定的篇幅,實在容納不下,還有我敘述一件事情,總要賦予某種形式。內容選擇形式,形式也選擇內容,倒也並非削足適履,而是碟子只有那麼大,裡面的菜又要擺出個樣子來,有些東西只好拿掉,那些拿掉的東西也都對我個人很有意義,無奈我不能把文學作品弄成我個人的紀念冊是不是?可以說,我的回憶錄並非畫圖也非塑像,我的這本書好比浮雕,該露的能露的都露出來了。塑像最大的角度是三百六十度,任何人寫的回憶錄最多是一百八十度,我沒有超過也不應該超過。

最後我說個笑話助興吧,有一對年老的夫妻,結婚六十年了,一向感情很好。有一天老兩口談心,老先生對老太太說:「有一個問題我從來沒有問過你,現在咱們年紀都這麼大了,沒有關係了,可以談談了。」甚麼事呢,他問老太太:「你年輕的時候,你還不認識我的時候,也有男孩子追過你吧?」老太太臉上飛起一朵紅雲,柔聲細語:「我十六歲的時候,有個男孩寫信給我,還到學校門口等我,要請我吃冰。」老先生一聽,伸手就給老太太一個耳光,「好啊,到了今天你心裡還記著他!」老太太掩面大哭,老先生站起身來怒氣沖沖而去,兒媳婦孫媳婦圍上來給老太太擦眼淚,連聲問這是怎麼了,老太太的回答是:「不能說啊!不能說啊!不能說的事到死都不能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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