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記得,有的忘了
〈後記〉琥珀裡的時間

這書裡的文字有點像裝在盒子裡的舊照片,有大有小,有彩色也有黑白,拍的時間也不同,有的清楚,有的不很清楚,大多是焦距不穩的緣故,而清楚的人物表情好像都有點僵,不是很清楚的倒顯得比較自然。

照片不是為同一目的而拍的,書中的文字也是如此。

書中所記,記人的部分稍嫌面目潦草,敘事有時治絲益棼,令人不明所指,一方面的原因是,當時所重與今天所重已有分別,另一原因是自己筆力單薄。記得吳魯芹先生早年有本名叫《師友•文章》的書,封面是他的墨寶,其中的「師友」兩字寫得比較大,「文章」兩字則刻意寫小了。他是客氣,說他描寫的老師與朋友都是「大」的,而他自己的文章則雜七雜八,只能以「小」來形容。但究其實,假如你的文筆如你說是「小」的,透過你的文筆,那些師友也自然變「小」了,而你有把師友寫「大」的本領,證明你所寫的小事也不可「小覷」。文章自古便無定論,有人視之「雕蟲」,有人擬之「經國」,懸殊之大,無以倫比。蘇東坡說過:「蓋將自其變者觀之,天地曾不能一瞬,自其不變者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大小之辨,只有如是觀吧。

一天投稿某刊,登出前編輯打電話問我可不可以「台大名譽教授」稱我,我說千萬不可。她說據她所知,很多學校的退休教授都直接以「名譽」稱之,我說不然,以台大而言,這名銜是很不容易得到的,我沒此名銜,你以名譽稱我,反使我「不名譽」了,她聽了大笑。她笑得沒錯,其實在其中也真有一些可笑的成分,也有極少數的人為爭奪這名譽而做出不算很「名譽」的事,使得原本正面的事也有了歧意。在這混淆的世界,「正面」當然值得鼓勵,但有些時候,正面的含意也不那麼耐於分析,這跟分別短長、大小一樣。我想比較好的辦法是自己有定見,面對榮辱之境,還是依莊子所說「舉世譽之不加勸,舉世毀之不加沮」的最好。

再好的筆力,也有所窮。譬如愛,有的像火花,猛烈燦爛又美麗,有的不是,死守了幾十年的無言,你也不能說那不是愛。禪宗公案說:「不可說」,因為說破了便不是了,何況也說不真切,這世上還有不少事是無法騰為口說的。

有些東西,就算說得精準明確,也不見得有意義,還有凡事追求長遠、追求永恆,也有點無聊。漢代人崇尚五經,把經典刻在堅石之上,以為可以垂諸永遠,歷史稱之為「石經」,就算石經不會敗壞漫漶,能夠一字不漏的保存至今,現在又有幾個人會去看它呢?更古的時候,兩國盟約,條約上常有「帶礪河山,永矢弗諼」的文字,意思是等黃河變得像衣帶一樣的薄,泰山變得像磨刀石(礪)一樣的小,我們也發誓(矢)不忘(諼)這份盟約。問題是亙古的黃河與泰山都保不住了,那時國家還有嗎?國家已不存在,這份徒存的盟約還有意義嗎?所以記得這些,不如遺忘了好。

我又想談一些有關記憶的事,記憶與遺忘表面上看似相對,而其實是一件,至少對遺忘而言是的,因為沒有記憶便沒有遺忘。

人小的時候,通常「記性」較好,教他的事,一下子就記住了,所以小時候適合背書,把一切東西背下來放在腦中,有點像牛羊一樣,先將草料匆匆吃進肚裡,等閒下來再慢慢「反芻」,這是傳統提倡「兒童讀經」一派的主張。問題是吞下許多莫名其妙草料的兒童,長大了不見得用得到,假如不用到,原來記得的也會忘個精光。人腦有一種本能,會定時清理腦中所藏,長期不用即被清除一空,不像電腦,清除資料之前還會先問你一聲,不想清除可按下「取消」鍵,人腦是不會問你的,一切自做決定。因此「記性」固然是人的天賦,而「忘性」也附屬於其中,記憶與遺忘是一個整體的。

還有一種遺忘是疾病。我最近看一項資料,是談有關阿茲海默症(Alzheimer's Disease)的,讓我印象很深。

阿茲海默症是一種「主司」人的忘性的病症,得此病的人大多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據統計,世上六十五歲以上的人有十分之一患此症。這種疾病的起因是兩種異常蛋白,一個稱為斑塊(plaques),一個稱為纏結(tangles),這兩種蛋白質會聚集腦中,殺死腦細胞,原因為何,迄今尚無人知。

病情始於人腦中海馬狀突起(hippocampus)處,那是主司人短期記憶的地方。當人的海馬狀突起被破壞,患者便越來越難記得最近幾小時或幾天前發生的事。之後,更多的斑塊與纏結不斷擴散到腦的其他部位,所到之處,殺死腦細部,破壞腦功能。

後來病情延伸到腦部處理語言的區域,這時的病人會越來越詞不達意,接下來,疾病又會發展到腦的前方,這裡是腦中處理邏輯思維的地方,病人會漸漸的失去解決問題、理解概念,或者做生活中大小計畫的能力。之後斑塊與纏結會轉移到腦中調節情緒的區域,這時病人對於情緒或感覺,都會出現失控,再不久,疾病會蔓延到腦中產生視察、聽覺和嗅覺的區域,到了這個階段,人的感官能力逐漸被剝奪,人會產生幻覺,最終,斑塊與纏結會抹去人的最早期又最珍貴的記憶,這些記憶存在人腦的後部。

當然當所有記憶都被抹去,再也沒感覺與判斷能力之後,「人」是否還能算人,已經成為問題了,但軀殼還在,法律上的生命意義還延續著。接下來,人的平衡與協調能力也被破壞,當人的呼吸和心臟功能也逐漸消失了過後,人就真得面對法律定義中的「死」了。

一切都緊鑼密鼓持續的進行著,卻密不透風的一點都不讓人立即察覺。這種病的發展,由輕度健忘到最後死亡,是個持續又緩慢的過程,一般發生在八到十年之間,這麼說來,心肌梗塞或被車撞得粉身碎骨的人比它幸福得多,因為不消幾分鐘便死了,而阿茲海默的死,得拖很久,一點一點的照它規矩來,不會省去任何步驟,該算是人類最殘酷的死亡過程了。

原來「記得」很辛苦,「忘了」也很難過。越說越低暗,就不說了吧。

回過頭來談談這本小書,書中所寫,只是個人的記憶,是否有價值不敢斷定,只能說寫在裡面的大約都是真實存在過的小事。我到過一些其他的地方,看過不同的「文明」,但旅行並不是我的志趣所在,我一生都在一個很小的世界中,我在意的事,也以小的居多,我對所有「偉大」的事都有些懷疑,偉大有時製造假象,有時被假象擺布,不可信的居多,而小事總是沒人管它,任它在一角自生自滅,小人物無法製造假象,也無法擺佈別人,反而容易存真。書中幾位人物的描寫,就算他有「偉大」的成分,我也不很注意這一層面,而是注意他比較細瑣微小的部分。

我相信,萬一有偉大的話,偉大也都藏在細節裡,沒有細節,再大的事業也無可觀了。

一塊淚滴樣的瑪瑙,裡面藏著一隻像螞蟻一樣的小蟲,那是為世界保留的一點點的記憶,幾千萬年之前,小蟲被松樹的汁液包裹的那一刻,最早的人類還沒有出現呢。

總會熱鬧一陣的,世事都是這樣,到後來籠子空了,鳥都飛走了,遊戲場的兒童也都成了老人,口袋裡的小錫兵,變得殘臂斷肢的,只能等著把它熔成錫塊了。像這樣的場面,人活得夠久,就必須面對,張瑞芬說:「有的記得,有的忘了」,或應詮解為「有的記得」,只恨忘不掉,「有的忘了」,卻是忘了好。她說得真好,但她又說:寫出來就兩清了,既不辜負往事,也安慰了自己,這話我有點懷疑,我不知道她說的「兩清」,我到底清了沒有。大江無風,濤浪自湧,怎麼說呢?表象與內容,從來就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二○一六年五月八日
記於台北永昌里舊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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