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別
一、存在與不存在

我曾經在一篇文章裡提到「生離死別」這句成語。漢無名氏〈為焦仲卿妻作〉: 「生人作死別,恨恨那可論。」乃以「死別」形容「生離」,然而這也只是形容而已, 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我在父親去世後寫過下面這段話:父親去世給我的真實感覺並不是我送走了他,而是我們一起走了很長的一段路,他送我到一個地方──那也就是他在這世界上的最後時刻──然後他站住了,而我越走越遠,漸漸看不見他了。

我的母親也去世了。

父親九十歲冥誕那天,我住在日本高野山一處「宿坊」裡。夜晚寂寥,浮想聯翩: 父親活到現在剛滿九十歲,而他去世已經十八年了。十八年是多麼漫長,這十八年裡發生了多少事情,十八年前去世的父親離我多麼遙遠──遙遠到我已經接受了他去世的這個事實。父親在我心中,已經與籠統的、一般的「死」聯繫起來。這也就意味著,對我來說父親真的是一位故人了。雖然回憶起他,音容笑貌仍然浮現眼前。相比之下,母親的死給我的感覺仍然是單獨的「死」,是「這個人」的「死」,我仍然在體會已經不存在了的她的感受、想法和心境,我還沒有離開「她的世界」。回過頭去,我還看得見她。

有一次去看話劇,忽然悟到:父親去世,我的人生第一幕結束了;母親去世,我的人生第二幕結束了;那麼現在是第三幕,也就是最後一幕了。父母都不在了,對我來說,我出生之前的歲月好像盡皆歸諸虛無,很多歷史的、背景的、親緣的關係隨之消失。當父母之一活著時,我還感覺不到這一點。

這念頭使我悲哀──為父母,也為自己。

那個夜裡,接著大哥報告母親病危的電話,我和兩個姊姊趕到醫院。走進病房,看見母親在病床上大聲捯氣,我想到《莊子》講的「竭澤之魚」:「吾失我常與,我無所處,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可是母親得不到那個「相與」者了,她獨自抵抗不了死亡。呼吸、血壓、心跳相繼衰竭。我一直握著她的手,她的體溫倏忽喪失,手變涼了。我再也沒有母親了。

這是我平生唯一一次親歷一個人從生到死。後來我讀內山完造作〈臨終前的魯迅先生〉,其中寫道:「先生的額頭摸上去還是溫熱的,手也是暖的,可是已經沒有了呼吸,脈搏也停止了跳動。我一隻手握著先生的手,另一隻手輕輕地搭在了先生的額頭上。漸漸地,我感覺到手下的溫暖慢慢地退去了。」不知是否人各有異,但我母親的確不是這樣的死法。

母親死在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三點四十四分。11-22-3-44。像是一首素樸極了的曲子,飄逝而去。

兩天之後,我們護送母親的遺體去殯儀館火化。

遺體火化之後有個「撿骨」儀式,每位親屬用夾子將一塊骨灰放進骨灰盒的絲袋裡。我的外甥沒夾住,骨灰掉在不鏽鋼盤子裡了,啪嗒一聲。在白色的骨灰裡,有一大塊黑色的東西,那是個人工股骨頭,是母親一年前骨折做手術時植入的。不知道它原來就是這種顏色,還是被燒焦了。看見它,比看見母親的骨灰更讓我受到震撼。原本這是不可能看到的,看到它只能是在母親死後,甚至是從這世界上消失之後。沒有比這更讓我確認母親的死了。看見這個東西,還讓人感到是暴露了死者非常隱諱的祕密。殯葬工邊用鋁勺將骨灰壓碎,邊說,這人工股骨頭不要了罷,我們會深埋處理的。

葬禮──向死者告別。實際上所告別的那個對象已經走了。只要活著,就還是「我們」;死則是死者一個人的事。

世上什麼事情都沒有結論,唯獨死亡是結論。然而死亡本身也許還需要一個結論。

母親去世不久,聖誕節到了。家裡收著一封寄給她的賀卡。信封帶點淡淡的黃色,很溫馨,上面寫了寄信人的地址姓名,是她小時候的一位朋友。我把信封放在母親的遺像前,沒有拆開。幾回想到應該去信通知一下,但一直沒有寫。雖然我也知道,這是很失禮的。

此其我想到阿爾貝•卡繆的《局外人》︵按:台譯《異鄉人》︶,好像多少能理解主人公默爾索了。大家對他的印象總說是「冷漠無情」,也許並沒有注意到,這是一篇默爾索的第一人稱小說。作為不得不面對陌生聽眾的敘述者,也許他壓根兒不願意講「今天,媽媽死了」這類事情。我是你們的「局外人」,因為你們不是我的「局內人」。強使之言,也只能如此。

劉義慶《世說新語•任誕》講述的一個故事與此性質相當,雖然當事人的表現完全兩樣:

「阮籍遭母喪,在晉文王坐,進酒肉。司隸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喪顯於公坐飲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風教。』文王曰:『嗣宗毀頓如此,君不能共憂之,何謂?且有疾而飲酒食肉,固喪禮也。』籍飲啖不輟,神色自若。」

阮籍的舉止有違理法,司馬昭卻不拘表象,看出他「毀頓如此」──也就是什麼都顧不得了,理解自深。劉孝標注云:「《魏氏春秋》曰:『籍性至孝,居喪,雖不率常禮,而毀機滅性。』」

《禮記•檀弓》講了不少死了母親的兒子的故事,多強調為遵守禮而克制情,只有兩則例外,一是:

「樂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惡乎用吾情?』」

一是: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槨。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於音也。』歌曰:『狸首之斑然,執女手之卷然。』夫子為弗聞也者而過之。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聞之:親者毋失其為親也,故者毋失其為故也。』」

講的都是容忍真情,但前一則說可以「不及」,後一則說「過」亦無妨,雖然「過」的表現看上去不僅「不及」,甚至「寡情」。孔子對原壤的態度尤可細細揣摩。孫希旦《禮記集解》:「吳氏澄曰:『從者以壤無禮已甚,欲夫子絕之,夫子以為親故之人雖有過失,未可遽失其為親故,隱惡以全交也。』」孔子若認定原壤有「惡」,何必要「隱」要「全」呢。「或問朱子:『原壤登木而歌,夫子為弗聞而過之,及其夷俟,則以杖叩脛,莫大過否?』曰:『如壤之歌,乃是大惡,若要理會,不可但已,只得且休。至其夷俟,不可不教誨,故直責之,復叩其脛,自當如此。若如今說,則是不要管他,卻非朋友之道矣。』」此話更無道理。孫氏自己說:「然壤之心實非忘哀也,

特以為哀痛在心而禮有所不必拘耳,故夫子原其心而略其跡,而姑以是全其交也。若朝死夕忘,曾鳥獸之不若者,聖人豈容之哉?」雖然稍得要領,但末了補充的幾句卻嫌多餘。孔子「親者」云云,係針對原壤與母親的關係而言,「故者」云云,係針對自己與原壤的關係而言,即原壤並未「失其為親」,我亦勿「失其為故」,這是人情味很重的話。原壤登木而歌,正是其表達悲哀的獨特方式,與阮籍「毀機滅性」相仿;而孔子對此同樣懂得,至於唱的什麼則在所不計。

伊比鳩魯那句著名的話「死不是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我知道很多年了,但如今才真正有所體會。死是不是死者的不幸姑置勿論,但它並不一概是生者的不幸,而只是生者之中很少一部分,甚至是極個別人的不幸。

讀《禮記•曲禮》,將「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不勝喪, 乃比於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與「鄰有喪,舂不相;里裡有殯,不巷歌。適墓不歌,哭日不歌。送喪不由徑,送葬不避塗潦。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臨樂不歎,介胄則有不可犯之色」作一對比,可知自家有喪事,當節哀;別家有喪事,當盡禮。再看陶淵明作〈擬挽歌辭〉:「向來相送人,各自還其家。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在這裡,「他人」並非人情澆薄,實是相送時禮數已盡,還其家後則了無干係了。周作人在〈讀戒律〉中論及陶詩有云:

「此並非單是曠達語,實乃善言世情,所謂亦已歌者即是哭日不歌的另一說法, 蓋送葬回去過了一二日,歌正亦已無妨了。陶公此語與『日暮狐狸眠塚上,夜闌兒女笑燈前』的感情不大相同,他似沒有什麼對於人家的不滿意,只是平實地說這一種情形,是自然的人情,卻也稍感寥寂,此是其佳處也。」

無論如何,在這件事上,要求別人分擔一己的感情不僅無法做到,而且根本不合情理。《詩經•秦風•黃鳥》:「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其聲甚哀;然而這樣的話是不能代表別人去說的。

常常看到這類報導:或天災,或人禍,致若干人無辜罹難。看過也就看過了,頂多引為談資,發點無關痛癢的感慨議論而已。記得宮部美雪所著《無名之毒》有云:「人真是冷漠啊。一旦事情和自己無關,就會立刻忘記。」誰能真正體會世上什麼地方,死者的親人哀慟不已,生活就此改變,不復回頭。假如罹難的僅止一人,遺屬的這份悲痛就更增加一重了。

還是那封賀卡。收到後我的第一反應是:新的一年即將到來,而我的母親已經不在了。她再也沒有以後的日子了。

從前讀亞歷山大•索忍尼辛著《癌病房》,譯後記寫道:「索忍尼辛本人在流放地患過癌症,可是他申請到外地就醫的報告隔了好幾個月才獲批准。當他勉強來到烏茲別克共和國的首都塔什干時,幾乎已經奄奄一息。經過三個月的激素與深度愛克斯光治療後,他才病癒出院。這次住院積累了《癌病房》的素材。」索忍尼辛後來又活了五十多年,假如他因癌症就此死去,《伊凡•傑尼索維奇的一天》、《癌病房》、《古拉格群島》、《紅輪》等等作品根本就不存在,──從某種意義上講,「索忍尼辛」根本就不存在。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卡繆。一九六○年一月四日卡繆死於車禍,終年四十七歲。在他的皮包裡發現了未完成的《第一個人》手稿。該書中譯本序說,卡繆四十四歲時獲諾貝爾文學獎,「他怕自己被過早地蓋棺論定,怕別人誤以為自己的創作生涯已到此結束,而實際上他的創作高峰還遠未到來。他有一個龐大的計畫,即被他自己稱之為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式的巨著,為此他已醞釀了二十多年,他深知那才是自己真正的作品。然而歷史偏偏顯得如此冷酷,不論作者也好,還是讀者也好,不管你願不願意,沒有結束的也不得不結束了,他只留下這部一百四十四頁的殘稿,題目叫『第一個人』。」我讀《第一個人》時感到正如譯者所指出的那樣,「書中有不少疏漏之處,小說的結構不完整,故事各部分之間的聯繫也顯得鬆散」,而這些可以歸結為一個詞:「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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