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宮中的戀人
〈序〉等價交換────讀陳雪小說 /童偉格

在我寄居的大學周邊,不分晝夜,總洋溢嘉年華,或男孩子費洛蒙的歡快聲響:重機引擎,麻將掃桌,意義不明的吼叫;樓上同學丟鉛球,走廊跑跑卡丁車,一派率無君父吉的堡。我就是在這樣一片咚鏘匡噹聲中,默默拜讀完《迷宮中的戀人》。那是去年的事了,整整列印稿,我轉頭看時間,很巧,十月最初的幾分鐘,剛剛在細雨裡降臨。記憶形成預感,病的預感:當雨以那樣形態,在窗外飄著,徘徊不去,就已能想像,空氣將要持續失溫,過程良久良久。時常,對我而言,那樣預感本身,比真正冬天,還要令人難受些。以上,是無謂的個人表達,卻是初讀完小說時,我直接的感觸來源。那大概,就像見識有人,從對那嚴冬的猜想與體驗中,絲縷提存細節,全身回返這總顯草率的世上,耐心編織、開展成作品,讓棲身噪音掩體的我,無法不隨之,正視苦痛的冷澈實感。當書寫者以物質性細節,全心平實書寫時常見的遁逃與神秘,這確令我心生敬意。

 

我猜想,也一併提醒我,關於長篇小說作者(或更早以前,班雅明筆下,說故事的人)的,一種良善且美好的品格:像在諸神無語,與日常作息窸窣聲響中,有故人,跨過邊界,帶回他方的具體細節,某些「證明」。往往,作為敘述基礎,正是這些「證明」,在長夜爐火邊,被琢磨得恍然有光;卻矛盾地,以其終於寂滅(或駱以軍《附魔者•跋》所言之悲傷:故事最後,所有人皆「變平凡了」),終於,成了在「讀者的家鄉裡」,尋屋安居的親人,來「溫暖我們那冷得發抖的生命」。

敘事人可敬的古典品格:以讀者「家鄉話」,重譯種種他方質素,謙遜傾談,增廣讀者擁有的畛域。這位可信賴的「故人」,這個總以自律善待讀者,極能,且極專誠於描摹「一張張因歡快與痛苦而猙獰或發亮的臉」,為其重賦可親可感之肉身的敘事聲音,我以為,應是陳雪十年長篇馬拉松時光裡,隨技藝更臻純熟,終爾完足復返的一項成就。為什麼是「復返」?其實因為,就記憶所及,我猜想,這個聲音最素樸的雛形,很奇妙,甚至早於陳雪任何長篇,出現在她最初短篇裡。請容我長段援引〈尋找天使遺失的翅膀〉,希望不會太沒禮貌:

  我一直感覺到自己體內隱藏著一個封閉了的自我,是什麼力量使它封閉的?我不知道;它究竟是何種
  面目?我不知道;我所隱約察覺的是在重重封鎖下,它不安的騷動,以及在我扭曲變形的夢境裡,在
  我脆弱的囈語中,在深夜裡不可抑制的痛苦下,呈現的那個孤寂而渴愛的自己。
  我想要愛,但我知道在我找回自己之前我只是個愛無能的人。
  於是我寫作,企圖透過寫作來挖掘潛藏的自我。

以及:「我寫作,因為我想要愛」。這在彼時,因寫作者年輕,而可能簡白得過於真摯的創作宣言,當然,已在陳雪日後長期寫作實踐中,獲得更繁複的演繹與澄明,與格局的爆破。然而,多年以後想來,我覺得文中的「我」對陳雪書寫,仍可起管窺作用。這個「我」,好坦率規訓了書寫目的論層級:首先,是自我的贖還;而後,是愛人之能力的贖還。而書寫一途,或這被視作突圍與探勘苦痛之一途,作為試煉中,目的規訓之等價交換,以求贖還可能,即刻不容妥協地徵斂一切,形造一個有能力執行等價交換的人:寫作者。這是一切的前提。換句話說,在訴說的脈湧中,其實不是生命經歷,曠日養成寫作者(來不及),而是寫作者驟然自立,反身環抱、或干擾生命順時俱下的安然,企圖不斷翻剝經歷表裡,時時尋索那個「我」所想念的,盼望著,在「我」尋獲與見證「他」那刻,「他」亦能充分贈還「我」,以親愛他者之能力的,那個「無人知曉的我」。

一種內向抒情,探向自毀即自我創生的,一種總令我敬畏的青春悖論。這似乎才是此敘事聲音,在起點時自我責成為「魔鬼」,或「惡女」的核心理由,而非對應、設限於性別,或任何熟成社會理論,因此那樣取徑。這個先於任何現實基礎、早於任何厚重作品的實際完成,即前提般預擬存在的寫作者,所試煉的書寫一途,並非不可理解的,是自我經歷之全景的反復拆挪,是關注全景在「我」記憶中的物質性附著,「證明」(一張照片,一根吸管紙套,一個身體細節,一間房子,一條長街,等等等等,這些行使等價交換的珍重親愛之物),如何在「我」真切訴說時,煥發一種如有靈在的化學反應,於是彷彿真切見在。然而,其實主要無關記憶真偽,而是因為這些,只在「我」,這樣的訴說方式中才能真切存在;因為只是,「彷彿我花去那麼多時間尋訪拼湊著記憶完成這個小說的過程裡其實你一直都陪伴著我」。自我經歷的全景拆挪,如是總造就橫空相連,「像迷宮一樣的老舊房子」:「中間總有太多的模糊與空白」,內裡,卻沒有一個能平和廝守的,「真正的房間」。這個迷宮明喻的形成,與此前引號中的長句,均來自《橋上的孩子》,陳雪「首部自傳體長篇小說」(當然,這只是為方便歸類的表面標籤)的最終篇章,十年長篇馬拉松的最初小結。這個從不卸下對訴說方式(而非內容)是否真切的,躁鬱不安的書寫檢查意識,我猜想,也就成為陳雪長篇文體構成,重要的內在趨力之一。

這不安且自毀的內在趨力,所策動的自我全景拆挪,我總以為,是陳雪長篇文體,最令人感佩,卻也最令人憂慮的質素所在。感佩原因,當然因為如前所述,這位作者比任何人,都更警醒地自我檢查,其訴說時情感是否真切如焚:這是一種內向裁抑純虛構、減滅純想像的自我書寫規訓。或者,就轉引巴爾加斯•尤薩的簡明說法:對一個從內心深處,感到寫作是他可能經歷,最美好事情的寫作者而言,他的「真實性」(authenticity),或真誠態度在於:接納來自內心的魔鬼(咦?)按自己實力,為魔鬼服務。意思既是:他只接受生命給定他,要他牢牢關注的特定寫作主題,而迴避那些並不源於內心體驗的空想;意思也是:這樣的寫作者,可能非常(或往往過於)嚴肅地,希望憑自己想像與創生的敘事世界,憑自己在文體中,以相似趨力徵斂的敘事密度,來總體阻撓他所置身的現實世界。所以,既不可能是純虛構,亦不可能牢牢正視現實。在兩者間,這位寫作者所立身存志,所自我激發的純粹書寫能量,確實,並非「自傳體」或「私小說」論述脈絡,所能深切涵括。

憂慮原因,我以為,亦正是因為這相似趨力,所屢屢徵斂的敘事密度,直接造成陳雪多部長篇中,人物經歷的共用現象(就不一一舉證了)。我猜想,一個較深刻的解釋是:這個在寫作起點即存在的,自毀即自我創生的訴說行動,仍以較複雜的面貌,在陳雪書寫中持續著。是以,每一部新作,在徵兆上,乃具體像是,重新調動與拆挪起一切,為取代之前所有舊作的,一種思索難以積累的自我完足追求。而這同型渴求,仍未被平息,或者磨損。我難以想像,或真切為之描述:這書寫一途所調動的,已是怎樣規模的現實時光;或者,對書寫一途,這本於如何炙烈的情感與決心。我能想像的是:在一個連帶感相對緊密的文化場域中,借用郭強生的話,讀者,或甚至寫作者自己,多少都已習慣以寫作者在這文化場域中被認知的「熟悉性」(familiarity),權宜換取前述的,作品的「真實性」;而我認為,這或早或晚,將侵蝕上述書寫自我規訓的純粹與能量。這麼一想,陳雪十年來長篇的堅持不斷扣問,那樣地情感湧動如昔,當然,已就是自己對寫作的精神性想像與本衷,最充份危疑,亦最深邃矛盾的物質性「證明」了。然而,也許,這確實無法為一位認真的小說家,徹底解決她自疑的書寫目的論提問。

我猜想,在《附魔者》再將經歷一次性召回,那樣令人目眩地焚燒後,陳雪以《迷宮中的戀人》嘗試正面回返,與素樸自省的語境,應正是這段高溫的「北上寫小說」十年:為這段熱切投入,且極早就自我規訓成「為了寫作才去生活」的書寫時光,「找出糾纏毛線團的線頭」。長篇十年初始,那被總體內向化為記憶證物室的迷宮明喻,在此,由一位更成熟的小說家,細膩化轉為醫院,街區,一個城市的流徙居所。隨這「寫實主義延展景深」確切盤整的,是敘事聲音(無論如何變化人稱)的現實時間意識。小說中的「我」,苦苦為發生過的事,在一個線性時間裡重新定錨,還諸現實,也在那樣的焦慮中,重新定義這些事。或者說:以一個再次被理清的現實時空畛域,重新論述關於自我,與愛人能力,這兩大始終未竟的贖還願望。似乎是在對這現實時空畛域的清點中,這敘事聲音,小說裡的「我」,寫作者如今明白了:苦痛或虛空的本質,並不會因空間被流轉開來,而變小變淡;但同時「我」亦明白了:無論事不事關自我的贖還,站在「時間的後面」,去親愛他者,總也意味著需得跋涉時光,「從童年開始愛她」;而那無論如何,仍是「無比艱難的任務」。於是,關於自我與愛人能力的辯證,似乎從此,不再能單向由「我」,去決定其目的層級,並由書寫一途真切統攝了。那如今比較像是,在一個永不免惶惑的世間,你不能確定,你真能先曠日「重建」好什麼。令人悲傷的實情,可能往往是:在愛人能力被自我壞毀之後,在自我內在孤絕,終爾確認已無能贖還什麼之時,自我,才像孤兒一樣獨自「長大成人」。如《迷宮中的戀人》裡的寫作者,如此結束「小說的童話時代,真正進入了創作的核心」。

於是,在陳雪書寫中,一個時常隱伏的主題,如今則作為核心關注,明確浮現出來:「愧疚」(《迷宮中的戀人》:「六年來,我惡夢真正的核心,除了失去所愛的傷痛,還有,愧疚」)。這無論如何,在分隔時光中,無法用任何強大的自我書寫規訓,在隔絕裡去自我馴服的深切苦痛,成了小說中的「我」,在迷宮裡,對「我」重新理清的時空,所拋出的求救信息。或者,「我」對自己說:你如今知道了,對離棄者你而言,冷澈的真相是,你沒有權能,用書寫重新尋獲「他」。如果能這麼說:結束小說的童話時代,意味著對書寫一途的贖還能力,有更深刻而理性的明瞭,那麼我猜想,正是因在明瞭之後,寫作者書寫檢查意識的退位,使陳雪的小說,能更自信地,以一情感相對較平緩的敘事聲音,包納更寬闊多焦的現實,及其細節。因這訴說方式的調整與進境,使陳雪,能就自我書寫延續的主題,開創一也許更有可為,或者,更可由小說家從容探測及揮灑的敘事世界。

由此,以〈上部•病的猜想〉為引子,小說進入層層鱗剝、處境互換的〈下部〉,生活重建,與時光贖還。在那漫長求助,自救與再次流徙的拉扯中,這個已然不再將一切記憶事景,熱烈擲入「我」之徵斂的敘事聲音,所碰觸的,其實是魔魅盡去的無奈,或愈見沉靜本質:「我」確認,「已經過去不可能再回來了」,無論情感如何。於是再一次,在那有著菜市場,小公園,便當店的尋常市街裡,在那泛著松香水與油漆味的,不是「真正的房間」裡,這個敘事聲音,柔柔拖曳起深廣流光,一路抵達這對「變平凡了」的疲憊戀人,讓她們靜靜倚靠。讓窗戶吹進微風,掀起窸窣的日常聲響。

一個長篇的完成。的確:讓那有著微風的房間,如在讀者隔鄰;讓內向事景細膩可見,連同現實一種,或多種,安身於讀者左近。仔細想來,就小說技藝,這個不斷演進且自我克服的內向文體,的確成就了比表面艱難百倍的事。就作者心志,陳雪讓置身吉的堡的我相信,堅持不懈的扣問與實踐,會換得靜好的風景;想像:四十歲出頭,以穩健的聲音,迎向一個空前寬闊的小說世界,極其美好。祝福陳雪,祝福迷宮中的戀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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