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傘天──蔣曉雲短篇小說集
〈代序〉麻姑獻壽

十年前某日,念中學的兒子說要去看一個「經典」電影《Star Wars》。我很吃驚,什麼時候《星際大戰》成了經典?這個片子的續集首映時,我還是個菜鳥留學生,在西洛杉磯威爾雪大道戲院門前生平頭一遭湊熱鬧看熱門大片首映場,排隊的幾匝人龍在記憶中清晰地恍如昨日。

十年後的最近,電視科幻台長片特別節目連演三集《星際大戰》,我興奮地叫回家「省親」的社會新鮮人一起來看「經典大戲」,卻被嗤之以鼻,說那電影特效太差勁,算不上經典了。我又很吃驚,自己年輕時候的流行先變成經典,再又被時間淘汰成「非經典」。不免有滄海桑田的感慨。

 

不過我這個當年的菜鳥留學生也已經「留」成了老華僑「金山阿嬤」(要用廣東台山鄉音唸) ,用人間和天上的相對年齡計算,可能不年少於位列仙班,三次親見滄海變為桑田的東海麻姑了。

「印刻」把已經絕版多年的少作,加上四篇離開台灣後發表的短篇小說,搜集一處重新出版短篇小說全集《掉傘天》。我在校對的時候,憶起了許多前塵往事,甚至想起了久已遺忘,「當時年紀小」的創作心情。

如果嚴格教養出高成就兒女的媽媽叫「虎媽」,那我媽大概是「貓媽」;屬同科(都是人家的媽),可是威風差得不是「一眼眼」。哪怕偏憐驕女不聽話又好辯,家中有女初長成,我媽媽還是堅持闡述她在「兩性關係」方面的高見。她有一說是: 女孩子二十五歲以前你挑人,二十五歲以後人挑你。在她老太太這是提醒年輕女性把握青春不要錯過良緣。可我一向是她的忠誠反對黨,當然對這種含有性別歧視潛台詞的說法不以為然,不免從十幾歲青春期(也算思春期吧)起就開始觀察、思考和幻想二十五歲以上女性的「命運」。在我當時的年紀,三十歲大概已經「高壽」得沒法和愛情做聯想了,所以後來陸陸續續寫了好幾個以這個年齡層女性的感情經歷為主題的故事,卻沒一個女主角超過二十九的。那就是收在這本書裡的〈隨緣〉、〈宜室宜家〉、〈掉傘天〉、〈口角春風〉、〈閒夢〉、〈宴之二〉六篇。發表後有不少讀者反映我寫的故事和她們的遭遇或心境若合符節,引起不少共鳴。現在回頭去看,我也很訝異當時還有幾年可以「挑人」的自己,對已過「人挑」年紀女性群體的關注和興趣。所以父母對子女的影響真是不容小覷,即使像我這樣為了反對而反對,都要花上不少力氣去拆解我媽洗腦似的「鄉野傳奇」(folklore)。

在人物創作上我其實一直對與我年齡差距更大的前輩、長輩們情有獨鍾;像我這樣屬於戰後嬰兒潮最末世代出生在台灣的人,無論本省、外省,也許經歷過物質缺乏,資訊封閉,甚至公理不彰的痛苦,卻不像我們的上一代那樣遭遇戰禍,走過動亂;從寫小說的角度去觀察,離亂為他們的人生增了深度,為他們的悲劇添上無奈,為他們的喜劇加入傳奇的色彩。回頭去看,那時候我寫的「老人」有的比我現在還年輕。像是〈幼吾幼〉裡的養豬戶、〈春山記〉裡的榮民老粗、〈宴〉裡的忠僕和怕太太的男人,他們也許都正在四十多歲的盛年。即使是〈牛得貴〉,已經是決心自我了斷的絕症病人了,也只得五十歲。只有〈樂山行〉裡鬧黃昏之戀的男女主角比較年長,到現在我才望其項背。無論如何,我真慶幸二十出頭就有機會在和父親閒談中得到這些「老人」素材,激發靈感,寫下令自己感動的故事。

少年時我的閩南語很溜。流利到可以跟小販吵架,上演實境「夜市人生」。有一次和賣了有重大瑕疵商品給我的攤販要求退換不達,在人來人往的沅陵街市場據理力爭,搞到攤商情急耍賴: 「妳一個小姐在這和我冤都不『歹勢』,我一個歐巴桑是驚啥!」

畢竟還是臉皮薄的「小姐」聽這一說就輸給了「蝦米攏不驚」的歐巴桑。這事過去近四十年,我還印象深刻。時至今日,明明也是半百老嫗,卻常常還有小兒女般放不開的心態(出版少作就讓我有點難為情),我就以當日把我罵得敗走的攤主為師,自我鼓勵。這些我在台灣日常生活的人生經歷「代表作」是本書中的〈快樂頭家娘〉。故事雖然還是以想像為主,卻是難得一篇有明確作者身影的小說。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去找找看。反正身為作者,校對時看見年輕的自己出現時的狼狽相,我可忍不住好笑了一會。

收在這本集子裡的〈驚喜〉,是我唯一寫過的同齡人故事,原來發表在聯合報副刊,應該是第一篇在報上發表的小說。原來的想法「驚」是動詞,「喜」是名詞,有點不懷好意地想嘲弄一九七幾年時候台灣校園裡既錯誤又貧乏的性知識;說兩個好奇的大學生,自己嚇自己,被莫須有的「喜」訊白白「驚」嚇了一番的趣事。這小品和同期其他青年作者描寫露骨的作品相較真是小兒科,可是對外沒有激起什麼迴響,我家裡大人卻很有意見;「大學生這麼亂!」。好像就是在那個時候我父母趕快取了幾個筆名給我用;有點覺得既然攔不住女兒胡寫,起碼別讓人很快就知道是自己家孩子也好的樣子。

我青年期的小說創作就在外界鼓勵不斷,家人憂喜交加的情況下持續到我出國讀書、就業。

在國外的幾十年,忙著生活、成長、變老。離開了使用母語中文的環境,人也變得「不易感」(unsentimental)。或說缺少靈感;好像飯得吃,班得上,房貸得付,小孩得養,卻沒有什麼小說非寫不可的動力。以致三十年只寫了五個短篇小說,除了〈楊敬遠〉回家在二○○九年改寫成〈回家〉,變成長篇小說《桃花井》(二○一一年四月,印刻出版)書中的一章,其他四篇: 〈終身大事〉、〈青青庭草〉、〈小花〉、〈窈窕淑男〉都收在這本集子裡,為我的「新僑」生活觀察員生涯留下記錄。西元八○年代初期,中國大陸剛剛開放,美國校園裡只有少數大陸訪問學者,留學生還是鳳毛麟角,美國大學裡的「中國同學會」都以台灣留學生為主。那時如果有人聲稱「台灣來的不是中國人」,可能會被當成學生組織裡意圖奪權的政治語言,激動的台灣同學可以為維護「誰說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正義打上一架。此一時,彼一時,政治過敏的讀者讀小說的時候要記得這是二十多年前的留學生故事,哪怕小說是編的,人物的對白思想有時代根據,作者也不能篡改。

不知道美國中國城裡的免費僑報現在提到美國總統還用不用「大」這個字?記得三十多年前第一次看到僑報,祝賀雷根當選「大總統」。我的第一個聯想是「袁世凱大總統」,時光馬上倒流回到想像中的民初時代。在國外住的日子長了,我才發現「僑民」(或者移民、難民,反正是懂事以後才搬離原鄉的人都算進來,)有一種把時間定格的特殊性,好像住進了桃花源一類與世隔絕的封閉社區裡,「不知有漢,無論魏晉」。這本小說集創作的時間大約從一九七四到一九八七年,那可是沒有手機、伊媚兒的時代。科技對人類文明的影響大矣!相同的故事如果放在現代人身上,可能會因為一通即時而至的簡訊而改變後來所有的發展。幸好人的感情換湯不換藥,永遠有脈絡可循,所以由古至今傳奇不斷,而我的這些老故事也得以再度付梓面世。

看倌呀,如果你和我一樣曾經年輕,就一齊來回味回味咱們那個不打電動遊戲機,卻看小說的從前;如果你青春正當時,就遙想一下你沒份參與的當年吧。


註:「麻姑」泛指有點年紀的女性,尊稱為「歐巴桑」;「壽」根據「說文」是「久也」。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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