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諾貝爾到張愛玲
黑名單•賴雅•張愛玲
一、麥卡錫與黑名單

喬治•克隆尼(George Clooney)二○○五年編、導、演的《晚安,祝你好運》(Goodnight, and Good Luck)一片,以一九五○年代美國麥卡錫主義(McCarthyism)的橫行為背景,焦點是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知名電台主持、電視導播愛德華•默羅(Edward R. Murrow,一九○八│一九六五),如何於一九五四年,以公正客觀的採訪,在電視新聞節目《現場目擊》(See It Now),揭發麥卡錫主義始作俑者威斯康辛參議員約瑟夫•麥卡錫(Joseph McCarthy,一九○八│一九五七)的誣陷、羅織、罔顧程序及踐踏憲法。雖然這些行為的違法亂紀早已令到白宮、軍方高層頗為不滿,一九五三年軍方並反過來調查麥卡錫,但默羅的新聞節目在一九五四年的大膽對抗,不意大幅扭轉全國民意及輿情,進一步令麥卡錫信用破產,終致倉皇下台。

但麥卡錫作為年資不深、知名度不高的參議員,能夠挾持國會,利用國會聽證方式來調查人民的思想、干預言論自由,固然與其民粹、煽情的極右言辭有關,但最關鍵的還是一九四五年二戰後開始的美蘇冷戰(cold war)對峙。

美國國會在一九四五年成立的「國會非美活動委員會」,英文是House Committee on Un-American Activities,簡稱HUAC。「非美」,即「不愛美國」,可能「出賣美國」的意思。HUAC是國會首個常設的專門調查「顛覆」(subversive)活動的委員會。(一九三八年至一九四四年的前身尚未立法常設,也只以主席Martin Dies議員的姓名稱之為「Dies Committee」。)自一九四五年至一九五七年,一共舉行了二百三十場聽證,三千多人被傳召問話。自一九五○年到一九五四年的五年,是麥卡錫最霸道的時候,非但指控影視界、新聞界、文化界早被滲透,連國務院、國防部、民主黨都被說成「共黨特務」的庇護所,而全美更有六百多個「顛覆性」團體。被傳召問話的,有主動示好的,有為求自保的;原則極強堅拒合作的(保持沉默)有一百多人,最有名的自是「好萊塢十君子」(Hollywood Ten),都被控「藐視國會」,移交法庭判罪,入獄半年至一年不等。但沒有判罪入獄的,往往只因傳召問話而上了「黑名單」,被雇主解職或長期找不到工作。這種情況在好萊塢最為嚴重,人數起碼逾三百(另有一大批是片廠心存顧忌的「灰名單」)。

而在麥卡錫垮台後,「黑名單」依舊維持了一段時間。例如兩獲奧斯卡最佳編劇金像獎(一九四二及一九七○)的凌•拉特納(Ring Lardner, Jr.),就要到一九六五年的《The Cincinnati Kid》才脫離「黑名單」,可以掛名編劇。





二、賴雅與布萊希特

在這方面,張愛玲的第二任丈夫費迪南•賴雅(Ferdinand Reyher,一八九一│一九六七)還算幸運。一九五九年上映的科幻片《世界末日》(The World, the Flesh and the Devil),又名《The End of the World》,據其早年賣出的故事拍攝,尚能掛名。賴雅早在一九三一年就得名導演約翰•休斯頓(John Huston,一九○六│一九八七)引介,到好萊塢編劇。賴雅在三○年代中後期成為馬克思主義信徒;一九四三年上片的首部聲援蘇聯反法西斯戰爭的好萊塢電影《史達林格勒的男孩》(The Boy from Stalingrad)即出自其手筆。

賴雅當年每周起碼五百美元的高薪,使他能夠在一九四一年資助布萊希特全家避難美國。布萊希特(Bertolt Brecht,一八九八│一九五六)為二十世紀戲劇大師,逃離納粹德國時暫居莫斯科,因此曾觀摩梅蘭芳訪蘇的演出,頗受影響,其戲劇「疏離效果」理論自此更為完備。布萊希特旅居美國加州時,賴雅是少數時相往還的朋友,與布萊希特一家都很熟悉。這與賴雅是德國移民後代、母語本為德文,語言上特別親切不無關係。但兩人政治取態一致,應更為重要。布萊希特定居南加州後,曾與賴雅合撰兩個電影故事。賴雅則英譯布萊希特代表作之一《伽利略傳》,並協助布萊希特好幾部戲劇的修改和演出。

一九四七年布萊希特被HUAC傳召。為避開這場「審訊」,布萊希特離美返歐;是不到十年間,為走避政治極端狂熱派的第二次流徙。一九四七年年底抵達瑞士蘇黎世後,在十二月二日以法律文件授權賴雅為《伽利略傳》及《高加索灰闌記》等戲劇的全權代理,可見二人交情深厚。





三、FBI監視布萊希特與賴雅

HUAC的隨意傳召問話,等於國會極少數成員私設法庭,既扭曲國會聽取民意的初衷,復傷害司法行政權的運作;及至使用電視直播,更是形同公審。但與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簡稱FBI)相比,尚算「有跡可尋」。胡佛(J. Edgar Hoover)長期掌控的FBI,等於美國境內情治單位,勢力龐大,先後五任總統都頗為忌憚,未敢免職,而其調查範圍肯定比HUAC更為廣闊,且尚有監控跟蹤。

筆者約在二十年前據「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向美國司法部申請取閱FBI的賴雅檔案,終在多次努力後,於一九九二年取得三十六頁(另有八頁仍然保密)FBI的「特工」(special agent)報告。

這批材料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布萊希特避居洛杉磯後,與賴雅接觸的紀錄。個別特工跟蹤報告,讀來宛如間諜片裡的「車盯車」過程。例如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列為「國家安全案」(Internal Security)的報告,報導九月二十五日,兩位監視布萊希特住宅的特工,發現車牌「4T9909」的一九四一年份福特敞篷雙門車開抵布萊希特住宅,會合後一同開去「侯爵影院」,觀看德語彩色電影《夢中情人》(Lady of My Dreams);兩位特工還注意到原籍德國的著名演員彼德•羅瑞(Peter Lorre)也在場。一日後特工確認該輛福特是賴雅租用。

相當意外的是,特工的報告顯示布萊希特及賴雅這個小圈子裡,也有FBI的線人(infor-mant)。這位線人指稱在一九四五年九月十六日到十月十五日的一個月間,賴雅曾八、九次到布萊希特住處,似與一部電影劇本有關,著名演員查理斯•勞頓(Charles Laughton)表示有興趣演出。

布萊希特與賴雅的交往,另有一大部分是書信、稿件和文件。這些郵遞往還曾否被拆閱,就不得而知。根據張愛玲一九七一年給詹姆士•萊恩教授(Dr. James Lyon)的一封信,她和賴雅離開美國時,放在倉庫裡的書籍材料交Ernest Halberstadt處理。一九七○年哈佛大學自後者購得這批材料,藏於Houghton圖書館。




四、FBI調查賴雅和張愛玲

案的第二部分由波士頓調查站負責,主要是賴雅的財務情況,時間是一九五八年八月至一九五九年三月,以一般備忘錄(memorandum)公文格式報告,無「機密」或「極機密」(strictly confidential)等標註。由於當時張愛玲已和賴雅結婚,故其財政狀況也一併包括。

這份檔案曾動員紐約、費城、波士頓、康葛特等多個城市的特工,與賴雅有往來的老牌出版社如Lippincott、Charles Scribner's Sons、Little, Brown & Co. 等都被涉及,另又遍查多地的房地產紀錄。結果發現賴雅極為拮据,毫無財產(asset)可言,甚至連汽車也沒有;而長達三年多都靠預支版稅度日,總數也不超過五千美元。

一九五八年十月一日,FBI特工在賴雅與張愛玲的公寓(新罕布夏州,佩得伯勒,松樹街二十五號︹25 Pine Street, Peterborough, New Hampshire︺)約談賴雅,大體證實FBI自他處調查所得。賴雅又表示除個人雜物、幾張畫、文稿外,可說身無長物,連銀行戶頭都沒有;並強調與張愛玲的生活極為省儉,房租每月也不過是六十一美元。但賴雅承認張愛玲另有一個私人銀行儲蓄戶頭,但非聯名戶頭。

特工除親訪賴雅外,也在附近打聽;同一天訪問了兩人。其中一人(房東?)表示賴雅夫婦皆為作家,大部分時間都在三樓的公寓內寫作,日子過得很節約,似並無任何財產。五、布萊希特與張愛玲一九七一年一月,筆者的老同事詹姆士•萊恩教授(時任教哈佛大學)為其布萊希特及賴雅研究,到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訪問張愛玲,其後並有書信往來。一九七一年三月十日張愛玲的一封回信裡,表示婚後賴雅曾帶她去觀賞兩次《三便士歌劇》(Three Penny Opera)的演出,一次在華府,另一回在三藩市。張愛玲還記得其中一趟的演出相當好,可以想像德語原著的神采,還表示日後希望可以觀看原文的演出;張愛玲尚記得和賴雅之間的玩笑話,說是要在東柏林觀看演出,而這在美蘇冷戰的年代,自是完全不可能,尋且是罪名一宗。

就現有各種材料(包括訪問、未發表書信等)來看,賴雅在一九五○年代對蘇聯及共產主義已極為幻滅,但一直維持其左翼的「理想主義」心態,對共產黨、共產主義都不願譴責。因此對西方大眾傳媒對蘇聯及中國的種種報導,一方面心存疑惑,另一方面則是不忍面對,只好採取拒讀拒聞的方法。一九七一年二月二日萊恩教授口頭訪問張愛玲時,她就提及一九六六年中國爆發「文化大革命」時,《新聞周刊》(Newsweek)上有專題報導,她拿給賴雅看,但賴雅認定美國雜誌的報導不會正面,便拒絕不看。萊恩教授與筆者分析這個小插曲時,認為賴雅這種心態與布萊希特相似。當年布萊希特每聽到蘇聯的「血腥史」、「陰暗面」,都極為痛苦難過,最後祇好盡量避免這類資訊。

一九六七年十月,七十六歲的賴雅在麻省劍橋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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