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是你想的那樣嗎?──訴訟實戰攻略
弱勢者的工具箱與邁向和解 /黃俊銘

和蘭天律師初識時,我還是報社記者,當時她已是鼎鼎大名、處理過多件轟動社會影視糾紛的知名律師,由行政院指派來擔任台灣首例行政法人機關兩廳院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現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監察人,可想見台灣表演藝術事業起飛,迫需熟悉文創與著作權的法律眼,能儘快建立制度,當時對於她專業、充滿熱忱及理想性格,印象深刻。

不過,藝文圈小,同仁性質強,做事多半憑「搏感情」,法律與公共事務觀念仍有努力空間,我有時耳聞一些權力之士甚畏懼蘭天律師,覺得藝文事物期待社會賢達來做功德跟「捧場」即可,不理解她為何甚至犧牲事務所業務,將無給職簡直當主業來拚,但我更多聽聞基層員工對她敬重,正因為她的「外來者」身分反而能透徹事理,擺脫包袱,讓新組織擁有變革的活力。

我也曾好奇,為何對這義務職萬分投入,記得她平淡地說:「有機會為國家做事,就要全力以赴。」這段話不知為何,多年來一直烙印我腦海,在功利掛帥,而對於公部門參與有志之人又多半抱持不得罪人且便宜行事,如此「純粹」風格,反而強大的令人肅然起敬。

蘭天律師是台灣極少數精通法庭訴訟、合約談判,且對於影視演藝產業、文創及相對小眾的藝術文化領域,皆有長期實戰經驗的優秀律師。我私下知道,她在影視流行音樂圈享有崇高地位,尤其是多位「影視大亨」極信賴、願意「傾訴心靈」的能者。她善於傾聽,處事從容,能踩進事物迷障與關鍵要害,並運用她天賦裡的敏銳觀察與感受能力,與法律的論理結合;此外,她極重視當事人感受,但更著深於探究何以演變成法律問題背後的情感與心理根源,我始終相信這樣的能力,得自長期精湛的法律訓練,還有旁看法庭人生所練就對眾生細膩的領悟。

另一方面,蘭天律師對年輕、缺少資源的創業/創作者卻又極度愛護,我經常看她耗費最多心力時間且不計成本幾乎達「志工」境界,都是毫無「利益」可圖的案件;她甚至挺身出面協調,幫忙整合社會資源,讓年輕人在關鍵起步踏得穩健,就我所知在影視、紀錄片、文創出版、流行音樂界多位如今挺拔人士「的路途」,都有蘭天律師的身影。

很高興看到蘭天律師將生涯諸多代表性「案件」,改寫成生動有力的個案故事分冊出版,首冊《在多變的婚姻危機中找出路──山盟海誓比不過一張紙》談得的是人世間最難以法論斷的婚姻情事,第二冊《如何面對合約──解約有理告別無罪》,將觸角深入近年最熱議的文創領域,從影視產業、圖文創作、演藝經紀到音樂產業,勾勒理性與感性經常無法順利平衡的文化工作者場景,本冊《正義是你想的那樣嗎?──訴訟實戰攻略 》為法庭場景的各種訴訟紀實,讀來有時令人怵目驚心,猶勝於電視法庭劇情。

然而,細觀全系列理路,將發現作者更多反思法律的終極價值與困境,諸多案例都有朝向「和解」的意涵:法律通常無法真正解決世間糾爭,尤其諸多訟訴多半表面交戰的是資源、利益、剝削與人間的愛恨與欺暪,但背後訴訟的癥結經常都是情感的歸屬與同理無法安放。法律講究合法性、合理、證據主義與一般性正義揭露,法律卻無能解決「感受」問題,亦不等同於道德與倫理運作,判決常有令人嘆息之處,本冊的書名,已闡明法律自身的受限:它更依賴人性的理解、情感釋放、換位及尋求和解之道。

不過,法律在當前,仍需迫切成為弱者的武器。台灣法律公民教育初萌芽,媒體本應扮演法律的社會教育責任,不過,我們的新聞時事與專題出現有關法律面向,多為各種爭議事端的瑣碎八卦,意在偷窺,缺乏法律運作原理、權利與義務概念的媒體解析,甚至抽象層次例如法律與正義、法律與人權議題亦少關切,蘭天律師的法律生活書寫,提供了一個對普通民眾「賦權」(empower)的可能:透過世間眾生的各種案例,以及各種日常生活脈絡、社會現場的寫真,讀者很容易可以設身處地將之轉換成「為己所用」的法律工具箱。

過往,法律總給人「為有權有勢者論辯」的形象,本書明顯盼翻轉這種社會印象,將法律常識抽絲剝繭,透過與當事人的互動、對話來演練各種法律處境,並提出各種可能性解方及利弊反思,這對於不諳法律話語而在公共生活裡吃虧的公民、資源上的弱勢者,尤能受用;知識使人感覺有力量,意即於此,我認為法律的公民教育意義還在於:即使我們處在資訊密集的當今,這個世界因為社會不平等(social inequality)所造成的「知識落差」,仍十分顯著,我常聽蘭天律師提及一些在家庭暴力、不幸婚姻裡掙扎受害的女性,或偏鄉未受教育者,如何藉由法律走出人生幽黯,若有更多人懂得運用法律自我保護與培養利他的精神,社會的安全感將可提昇。

除了社會弱勢者,我認為,這系列書寫對於以下所屬群體也能受益:一、個人生命/生涯偶發性危機者:書中多有涉及人生風波,從婚姻危機、醫療糾紛到車禍官司如何處理,及法、理、情的思索之道。二、與人合作/企業危機處理:書中透過案例分析投資者、有權勢者的心態,也有受剝削者的心路歷程,讀者可深透社會現場裡的相關眉角,理解場域裡的運作法則、行規及其透露出來的各領域職業思維,這對於當前社會漸浮現與人合作、「共製」的工作模式,應能受用。三、媒體公關與策略者:書中涉及數項當事人是否適合打「媒體戰」的反思,媒體本意在揭露,但實際運作則多為一刀兩刃,後續有時無法匡正視聽,還讓相關當事人或公司賠上形象;同時,新聞經常是政治─媒體共謀的複合體(media-political complex),許多新聞報導所呈現既非真相本身,也常是記者同業競爭、相關當事人的意圖/議程、媒體的商業本質,與法律倫理界限所共同競爭出來的結果;法律與媒體揭露的綜效,經常相輔相成(complementary),也可能相互破壞(undermining),作者亦有關鍵提醒。這系列書對我個人而言,則充滿社會學式(sociologically)對社會生活的理解,它對於社會運作、各領域工作文化,及「法律怎麼解釋」與「社會如何想」等,皆有厚描,有志於法律、人類學、社會學、人權、傳播學、商業危機管理的讀者將感受閱讀樂趣,它百科全書的涉及社會生活的運作全貌,且總帶著人性終極寬容與理解的色彩。

最後,我對於作者自述裡提及,盼運用法律,「協助創作者修復或結束合作關係,開啟人生新的篇章」,特別有感。「修復」是社會益發冷漠、意見分裂亟需重建的技藝;修復非意謂著掠奪,而是一套與自己及他人和解的歷程,這也是法律最重要且迷人,充滿社會使命之處。我因此認為,這系列書還是作者個人的法律信仰告白;我們需要正義捍衛者,也需要更多勇敢溫柔的和解倡議者;法律是一套處理異質與差異的我們,如何生活在一起(living together) 的制度,它始終與人的境況有關:人是變化、學習,不斷與現實協商,人也需要而且有能力藉修復重建,這是作者的終極關懷。

今年三月,甫收到蘭天律師贈書,打開內頁寫著:「謹以此書紀念多年雋永芬芳的情誼」。言短意深,令人陷入回憶。我即使閉上雙眼都能想起來,多年前我是多麼汗涔涔而戰兢走到蘭天律師的事務所,一個迷惘的年輕記者,求助釐清相關新聞爭議,我至今仍能感受當時對新聞的熱切,還有她包容、寬厚與談起法律時的風采。

以此序紀念我們的忘年友誼,並深表感謝我從那些「密室告解」裡所獲,不斷翻轉而重新得力的人生。

(本文作者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助理教授,英國愛丁堡大學社會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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