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對合約──解約有理告別無罪
自序

大學時期原冀望就讀文學院,倘佯在文學藝術的天地,不意命運轉個彎,讓我步入法律的領域,面對理性、邏輯、充滿秩序的法律規範,學習追求公平正義,維護人們的權益。日後進入職場,慶幸上天眷顧,為我在冷硬嚴肅的法律世界中,開了一扇美麗的窗,得以接觸藝術文化的絕美作品與熱情純真的創作人,帶給我執業生涯最美好的時光。

投入法律實務初期,原本擔任一般民刑事案件的訴訟律師,因緣際會,在命運的牽引下,跨入文化藝術領域。最初與滾石音樂集團合作,負責處理專輯唱片製作流程所有牽涉智慧財產權的議題,嗣後陸續結識音樂、影像、文學的創作者、藝術家與電影導演,驚豔於他們繽紛奇特作品的同時,也訝異於創作者面對法律紛爭及訴訟,頻頻出現不可思議的想法和反應。他們有時會在我檢閱有爭議的合約條文後,茫然地嘆問:這一條簽約時對方怎麼沒有寫進去?難道我被騙了……;或是無奈地作結論:我知道對方很惡劣,可是我不想跟他撕破臉!甚至溫良恭儉讓地主動讓步說:沒想到我的小說被綁架了,沒關係,我可以等,五年後就自由了。

長年累月與藝術創作者相處,深深察覺他們的人格特質與處理法律爭議的風格迥異於一般商務財產案件的當事人。敏感、多情、脆弱是他們共通的性格特點,閉著眼睛簽署合約書是生活日常,法律糾紛發生後還不相信已然被騙、被背叛、被拋棄,更是司空見慣;指點法律解決方向後,怯於出面處理危機、落實方案也是常態,於是一手好牌打成爛局,最終只能尋找法律人收拾善後,藝術家的浪漫多半轉化為法律人的噩夢!

基於對人性無窮盡的信任,恐懼對立與訴訟帶來的失落,創作者有時寧可選擇逃避與繼續被欺凌,而這是法律人最無法忍受的結果。我經常在無限的憾意與心疼中,提出法律專業意見,撫慰著他們受傷的心靈並肩作戰,引領這一群法律絕緣體嘗試解決權利義務的艱深問題,試圖力挽狂瀾,援救作品的權益,縫補作者破碎的心靈。因為身為律師必須即時幫助當事人回歸現實,心碎了如何修復、約毀了如何賠償、錢虧了如何補足,所有的變化都無法回到當初,只能收拾殘局,祈望在補救殘局中求取情理法的衡平。

事過境遷,我常思索著如何讓這一群藝術天才/法律天兵懂得保護權利,不會再邀請別人來傷害自己。在一場場智慧財產權演講的QA對話中,一次次文創合約談判課程的師生論辯裡,逐漸領悟到創作人對於故事案例的好奇與接納,透過案件實例傳遞法律知識似乎最能引發他們的關注與同理。於是我改編設計悲苦奇特的案例,以故事的情節吸引這群才華洋溢的創作著,深入淺出解說法律規定與背後的規範價值,果然他們不知不覺中體會法律條文的意義,欣然學習合約權利義務的內涵,漸漸接受法律專業建議,抉擇後如實地執行。

寄望透過改編後多元有趣的案例故事,引導創作者獲得啟發,理解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落實合理的商業合作模式,讓曠世鉅作得見天日,世人共享美好作品的光與熱!

蘭天律師 黃秀蘭
2019.01.25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