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921大地震的集體記憶--921十周年紀念
〈地震之後又來大風災〉很多人一直想比較八八風災與921地震之間的異同,以及有那些921救災與重建機制可用於八八之上……
桃芝、七二與八八

2001年7月30日桃芝(Toraji)颱風重創花蓮光復鄉與南投信義、水里、竹山、鹿谷等地;2004年7月2日敏督利(Mindulee)颱風重創台中縣和平鄉(尤以大甲溪畔松鶴部落最為嚴重)與南投仁愛鄉;今(2009)年8月8日莫拉克(Morakok)颱風橫掃中南部,從南投信義、嘉義阿里山鄉,一路往南經台南、高雄、屏東,再包括台東,可說無一倖免,在這三次大風災中影響層面最為巨大,已如921一般成為國際級大災難,也是近年來國內風災中唯一進行國際救援的世紀性事件,而且還引起了政治風暴,仍在方興未艾之中。

八八水災就像五十年前的八七水災再現,規模更大,也超過桃芝與七二水災,其兩三天內的累積雨量上看3,000毫米(mm),小時雨量破百,死亡人數在這半個月來(本文截止日)可能已逾七百人,比近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桃芝風災214人更為慘烈。斷橋約百座,在台灣災害史上未有單一災害有如此多斷橋者。重建經費預估逾千億,直接與間接損失應不及921規模,惟山河損壞難以估算。
 
桃芝風災救災約兩星期,但八八風災在半個月之時仍在救援,充滿不確定性,又是國際矚目,顯見規模之大。八八與桃芝皆在災害防救法之架構下,進行救災,兩者也都有嚴重的國土保安與遷村問題。

很多人一直想比較八八風災與921地震之間的異同,以及有那些921救災與重建機制可用於八八之上。這種比較衍生出幾個問題:

1.是否要仿八七水災與921震災,頒布緊急命令來有效推動救災與安置?政府以災防法已可涵蓋緊急命令之
  功能,決定不另行頒布緊急命令,就目前機制而言,應尚可接受,但須好好發揮災防法之精神。
  在921後於2000年7月19日頒布的災害防救法中,已將緊急命令之大部分內容與部分921經驗涵括在內。該
  法規定:
   (1)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分兼正副召集人。
   (2)內政部為本法主管機關,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未包括國防部;風災為內政部,水災經濟部
     ,土石流農委會,陸上交通為交通部)得採取法律、行政及財政金融之必要措施,並向立法院報告。
   (3)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有多項處分或強制措施之權力。
   (4)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其
     辦法由內政部會同有關部會定之。
   (5)為執行災後復原重建,各級政府可組重建推動委員會。

上述規定大要有一處是與921救災不同的地方,在921剛發生時,十軍團迅速到位,因陸軍已將救災當為緊急戰備之一環,可不待命而介入。惟災防法中國防部並非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且支援時係採申請制,故此次八八風災時國軍之第一線救援,可能受此約束,以後應可修訂災防法以恢復該一功能。除此之外,在技術面上應已可用災防法來模擬緊急命令之效果;惟緊急命令有強烈之宣示性效應,卻是災防法之常態法規難以作到的,頒不頒布緊急命令係屬政治考量,今已事過境遷,可存而不論。

2. 是否仿921訂定暫行條例之特別法(含籌措特別預算),以有效推動日後之重建?桃芝風災之後增訂暫行條
 例條文,將桃芝視為準921事件,適用暫行條例規定。依此,為八八風災制訂暫行條例,亦屬合理且有前例
 可循。

3. 依災防法可設「八八水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今已成立。

此次八八風災之受害者多半是弱勢災民,雖祇有少數集合式住宅倒塌,但受害面積廣闊,又大部分在山地與流域亟需國土保安地區,日後重建之方式與困難一定有甚多與921不同之處,宜儘早做好規劃全力以赴。



桃芝救災

桃芝風災發生之前的星期日,曾當過氣象局長的蔡清彥政委告訴我,氣象局預測有侵襲中部之可能,我隨即從宜蘭兼程趕回,途中即請大地工程處潘明祥處長,先派遣人員攜帶衛星電話進駐可能致害地區,以便發生孤島效應時,能將當地狀況傳遞出來。另並請十軍團賴宗男中將副司令在水里開設前進指揮所,協調南投縣救災中心人員與鄉鎮長村里長,前往勸離居民先行撤退安置,惟居民不是那麼容易可以說服,未能竟全功。

災害真的發生後,沿陳有蘭溪(信義、水里)與東埔蚋溪(鹿谷、竹山)兩處最為嚴重,死亡逾兩百人,有的屍體被沖到濁水溪滾滾洪流中,一直到出海口,海軍搜救隊尋獲後還要作DNA鑑定,才知道來自何方。後奉總統與院長指示,重建區之風災搶救及重建工作由921重建會負責,並指定我擔任第五作戰區指揮官。

重建會隨即在7月30日成立救災指揮中心,由我任召集人,吳聰能副執行長、十軍團賴宗男副司令及南投縣賴英芳副縣長擔任副召集人,公共建設處黃文光處長擔任執行秘書,吳崑茂主秘則打點內外,每天下午5點起召開各政府單位及國營事業單位(包括台電、中華電信、自來水公司等)協調會議,馬上處理風災所造成電力、電訊、用水、交通中斷之「孤島效應」,利用已建立之GIS系統、微分區圖與航照圖,在指揮中心調度各單位進行緊急救災與復原工作,歷時兩星期才算底定。將要完成救災的前一個星期六與星期日,邀十軍團賈輔義司令、賴宗男中將副司令、賴英芳副縣長等人,分別走一趟竹山─鹿谷段與水里─信義段,以了解整個進度,沿途大石處處,土石墊高了河床,國軍分別在黃旅長與蕭師長指揮下,井井有條的作清理與消毒工作。賈司令在桃芝剛發生且截斷出多處孤島時,即在水里、信義孤島區,在未熄火等待的直升機聲中,在一堆爛泥中,單腳屈膝向總統作簡報,說明國軍的救災推進狀況。等救災告一段落後,他即轉往金防部擔任司令,日後還曾在金門見過面。

幾個問題與檢討

1.很多人希望桃芝能比照921,適用暫行條例的規定,亦即要求並已經過修法增訂:在暫行條例有效期間,
  重大天然災害若認定與921震災有相當之因果關係,災區災民、產業與公共設施之安置與重建,得比照921
  暫行條例辦理,其經費另由行政院編訂。修訂後因擔心排擠921重建預算,也擔心921重建區外災區要求比
  照,因此採折衷方式,祇在公共設施之復建上予以比照,其他部分則難真的比照。所以在全流域整治以及
  坡地/林地整治上,即由921特別預算之工程節餘款、註銷/刪節款中,專案報院核定後予以支應。至於
  風災慰助金(死亡、失蹤100萬元)、優惠貸款(350萬,前150萬免息)、舊貸款本息展延等政策措施之
  比照,則難以獲得同意。

2.桃芝過後,信義鄉陳有蘭溪上十幾座橋無一倖免,要不要原樣加強修復?沿溪的新中橫(台21)要不要
  全面修復?這是要花大錢的,因為有不少大跨距的長橋,神木村才修好的新橋也經不起考驗。新中橫路
  基流失柔腸寸斷,沒想好就重作不祇花大錢也不能有保證。
  以此地賀伯颱風才四年就又見桃芝,若三、四年再來一次類似規模的,又要再斷一次。最好的策略就是
  先以簡便方式通行,再分階段修復,既可達到運輸目的又算安全,至少可省下一些錢先來作信義鄉的其
  他重建工作,等經費較為充裕時再逐步加強。揆諸本地三年後又大水,五年後再來一次,這次八八亦不
  能倖免,可見當時的階段性作法是可行的策略。

3.台大溪頭林區嚴重受損,因與當地觀光景氣之恢復息息相關,故列為優先復原項目,惟林務局祇是被託
  付代管單位,復建的五億元要誰來出?教育部雖是主管機關,但非林地、土石流、與崩塌地復育的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農委會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非主管機關;觀光局兩者都不是,但觀光要復甦卻與它
  有關。這樣看起來,人人有關也可以人人無關,所以祇好以政務委員身分找這幾個單位在行政院協調,
  每人出一點湊足。多年後碰到張學勞(桃芝時任觀光局長),還在抱怨被強迫分攤五千萬,我笑說做好
  事啦!

4.桃芝風災後2001年8月,開始啟動四大流域整治方案,由我主持多次會議,各單位覺得這是治本方案,於
  是請各部會署分工整合規劃,分濁水溪、大安溪、大甲溪、烏溪四大流域帶開工作,於2003年2月15日終
  於提出聯合治理規劃報告,分2003-2007年度進行,總經費近180億。該一上中下游聯合整治計畫,一口氣
  又規劃了四個重大流域,大概是台灣水利史上第一遭。但一方面送院核定時間晚,立院通過又一段時間,
  拖到2005年,經費縮水為57億,已是七二水災之後了。

5.如何遷村?921震後山上四處都有張力裂縫,崩毀與弄鬆的山石也堆積在那邊,大水一沖就下來了,而在
  陳有蘭溪與大甲溪都可清楚看到在大河彎曲處、在向源侵蝕處的上方,都建了不少房子。另外在河口、
  沖積扇建出沒有建照的房子,與山爭腳與河爭地之例,可謂多到不能勝數。桃芝與七二時,這些地方都
  不能倖免;在東埔蚋溪竹山段邊,看到一排排彎腰的房子傾斜的住屋,在沒倒之前還曾是觀光景點。

類似事件一直重演,一方面是因為人總是善於遺忘,而且不太能從歷史獲得教訓。有的人則有控制錯覺(illusion of control),認為他雖處危險之地,但他早已有經驗可掌握這些風險,當然也能趨吉避凶。另外有的人是既然已住在風險之地,為了避免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就說服自己也想說服別人說,自己所居住的處所其實安全無虞,可不必擔心。但是大水與土石流都是盲目的,它想流那裡就流那裡,而且一定選阻力最小的地方,就是那些本不應住人的地方。所以善心人士與有識之士一直建議遷村。

桃芝災後,慈濟遊說水里與信義居住在易致災害地區的住戶搬出來,每戶給300坪的地並協助就業,但沒一件成功,因為住戶嫌太遠。經建會在桃芝後,一邊倡議國土保安與復育一邊提遷村計畫,也不成。為什麼這麼困難?因為居住在這些地方的人,其生計來源往往是作山與沿河墾殖,早已習慣在山邊河邊過集居或部落的生活。所以若在附近找地可能較有希望遷得成,遠了就有上述問題。但以桃芝甚至八八風災為例,其受影響面一般都是帶狀面狀,很難在附近找到適合的地段。比較可能的是利用台糖與國有縣有大塊土地,作較好之規劃,並給予較大誘因足以維持其生計,也許就有可行性。但遷村難有成功之例,乃在於要給到多少優惠還可以不破壞社會公平性的問題,祇有特殊手段才可能作好特殊的事情,而且最好在大災變現場還很鮮明的時候來做,說不定還有難得的成功希望。


風災抒懷

2004年七二水災之後又來了艾利颱風,想起桃芝與921,就寫了一首〈聞雙颱盤踞台灣上空〉的長詩,後來收錄在隔年5月由印刻出版社印行的詩集《當黃昏緩緩落下》之中,現在又來了八八風災,就像天空的魔咒再度降臨......(精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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