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歲那年得以遇上荷頓,是我此生最大的榮幸,粗口雖然迄今講得不流利,但對虛偽的憎惡就是跟他學的。切•格瓦拉那樣的革命勇士與南洋的現實距離太遠,我渴求的精神領袖不必驚天動地,只要同聲同氣,反叛縱使不是請客吃飯,可也不能三天不洗澡,身上泥濘多過活佛濟公。是的,無可救藥的小資狷介,所謂反傳統反建制反三十歲的「他們」,不外是浮躁的虛榮演習,帶著青春的霸氣,企圖與外面的世界接軌。一開始我就將《阿飛正傳》的James Dean複印在《麥田捕手》裡,傾倒於無中生有的色相——於歧途中托缽,化的終究是塵俗的善緣。
許多年之後,才發覺沙林傑被幾代青年奉為處世手冊的大作,中文譯名是《麥田捕手》。唉,人生恨事何其多,就算玫瑰不論叫什麼名字都一樣香,翻譯的貼錯門神始終教人遺憾。另外有人譯《麥田守望者》,意義比較貼切,但catcher生龍活虎,「守望者」靜態到近乎被動,也不算傳神。受過它的恩惠,混混沌沌的成長期得蒙它不吝伸出援手拉了一把,關鍵詞直覺可以大膽譯「救星」,然而《麥田救星》太似農藥的牌子,不知道的當它百試百靈的殺蟲劑。有趣的是,新生代讀者認識它,泰半透過村上春樹《挪威森林》的渲染——也是馮京作馬涼的譯名,披頭四那首外借到日本的歌應該譯〈挪威木〉,上世紀中一種室內設計的材料。
來了歐洲我又醒悟,這本小說的名字其實沒有申請國際護照,旅行的時候去到哪裡都被當地人蓋上簽證,逼不得已入鄉隨俗。譬如在義大利,它換上《少年荷頓》的招牌,扶正第一人稱的男主角,以明星光采作招徠;進了法國境內,則變成《捕心》——有點像我們戲曲那些簡潔明快的劇目,《追魚》、《擋馬》、《盜草》和《盤夫》,一個動詞襯一個名詞,看似清心直說和盤托出,恰恰最為曲折。
和我同齡的美國男女交出心後,往往順利升級,不是踏進「何必」的後花園成為《魔戒》虔誠信徒,就是搭上垮掉一代的順風車欣賞《在路上》的山光水色,不長進的我卻甘願留級,陪著荷頓在幼稚園一角發霉。跟進別人的普及文化是件非常疲累的事,尤其年紀大了,吸水紙再印不上新鮮的倩影,重重疊疊隱現的盡是昔日的容顏。 |